各镇(街道):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绵竹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绵竹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9日
绵竹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提高养殖场(户)饲养能繁母猪积极性,特制订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提高养殖场(户)饲养能繁母猪积极性,促进我市生猪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
绵竹市现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
(二)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55万元。
(三)补贴标准
总资金与申报合格的能繁母猪头数进行均摊。
三、实施时间
10月10日前,各镇(街)完成生猪良种补贴申报、核实、公示及汇总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实施程序
(一)申报。由养殖场(户)提出申请,到所在村委员(社区)填报《绵竹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申报表》(附表1),同时提供以下佐证资料:1、2024年购买能繁母猪保险凭证复印件或提供业主、能繁母猪、耳标同框照片;2、镇(街)畜牧兽医站出具能繁母猪饲养情况证明;3、养殖场(户)负责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以上资料经村委会(社区)初审后报镇(街)政府。
(二)核实。各镇(街)政府组织人员对养殖场(户)申报生猪良种补贴情况进行核实。
(三)公示。经镇(街)政府核查无误后,由镇(街)政府对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存在异议的、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取消其补贴资格。
(四)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政府填报《绵竹市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申报汇总表》(附表2),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养殖场申报表(附佐证资料)、公示照片等。
(五)兑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街)申报资料,每镇(街)抽查3至5户养殖场(户)进行情况核实,若抽查合格,进行资金拨付;若抽查不合格,退回不合格户所在镇(街)的申报资料,按要求整改后重新报送,直至抽查合格后,兑付资金。
(六)归档。各镇(街)做好项目实施有关资料整理归档,以备后期查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生猪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对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核实,全面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
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宣传条幅、LED电子屏、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务必辖区内的养殖场(户)普遍知晓,确保项目公开透明。
(三)加强项目监督
各镇(街)要强化监督管理,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 系 人:陈小川
联系电话:15283804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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