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申请审核,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吴兴秀,城镇低收入家庭彭晓莉,城镇低保家庭王旭东等9人符合申请入住条件。现申请审核结果公示期已满,按照有关程序,对9名申请人员进行了公租房实物配租,现将配租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示期满后请相关配租人员到绵竹市城镇住房保障管理所办理相关承租入住事宜(公示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未办理则取消配租资格。地 址:四川省绵竹市通汇街78号市住建局内,联系电话:0838-6901637。
绵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