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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汉旺什邡新杰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1·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索  引  号:510683-2024-006443 文  号: 发布时间:2024-06-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应急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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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16时30分,什邡新杰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绵竹市汉旺镇沿新村4组四川绵竹市盘龙矿物质有限责任公司磷矿库钢结构雨棚建设项目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80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应急管理厅、德阳市委、市政府和绵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应急管理厅、德阳市领导先后做出指示批示,要求妥善做好人员救护医治和善后工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严肃追责问责,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事故发生后,德阳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绵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汉旺镇党委政府、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救援处置、事故初步情况调查、现场勘验、善后处理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绵竹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通知》(十八届四十一次5号),经绵竹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绵竹市总工会及邀请检察院派员、聘请专家组成的什邡新杰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1·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联合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德阳市安委会按相关规定对本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挂牌督办。

事故联合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人员、查阅资料、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认定,什邡新杰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1·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违法违规建设施工导致作业人员高处坠落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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