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
为规范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运行图谱、实施要素一览 表(即“一单一图一表”)管理运用工作,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运用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通知》( 川办发〔2024〕6 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运用机制的通知》(德办发〔2024〕27号)要求,现将我市建立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运用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一单”规范行政许可管理
(一)构建“一单”编制责任体系。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编制绵竹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一单”之外,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各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自行取消、下放、委托行政许可。
(二)厘清“一单”相关对应关系。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确保清单“上下对应”。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各类清单的对应关系,逐一确定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证照分离” 改革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确保“左右衔接”。
(三)建立“一单”动态调整机制。实施“一单”统一管理、刚性约束。市司法局根据四川省、德阳市相关要求,负责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动态调整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上级新设、调整、下放(委托)、取消行政许可的,在正式实施前,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应当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市司法局应及时进行调整,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做好实施前准备,同步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二、按照“一图”提供行政审批服务
(一)对标上级标准完善“一图”。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根据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对“受理”到“出证”的审批流程梳理再造,逐一确定办事群众各环节需了解的受理主体、申请渠道、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结果获取等关键要素,依法需进行的现场查验、听证、招标拍卖等特殊程序要作出时限承诺,逐一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运行图谱(详见附件 1),上传至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二)依托服务平台展示“一图”。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前台、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展示运行图谱,让办事群众知晓申请方式、了解审批流程、形成稳定预期,并对审批服务流程、时限等进行监督。可以结合实际调整申请渠道、许可结果获取方式等提高“一图”准确性,采取更直观形象、易于理解的形式调整“一图”展现形式,不得新增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年检年报等要求。
(三)加强对接动态调整“一图”。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本级许可权限内“一图”,及时更新线上线下平台展示运行图谱和办事指南。
三、根据“一表”规范审批实施要素
(一)梳理“一表”规范实施要素。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实施要素上下一致,根据新办、变更、延续、注销等不同情形确定业务办理项。从业务办理项逐一明确依据的具体条款、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监管主体、监管措施、事项进驻、网上办理深度等内容,形成许可事项实施要素一览表(详见附件 2)。
(二)根据“一表”开展审批服务。除“一表”中明确的特殊情形外,原则上行政许可事项均应纳入绵竹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严格按照“一表”确定的要素及承诺的受理、审批时限开展审批服务,不得新增申请材料、审批程序、证明事项、中介服务、年检年报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勘验、听证、专家评审、招标投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公示等程序,探索通过并联转外、勘审合一、联合评审等举措,进一步压减时限。因特殊情况超时限审批的,要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建立“一表”动态调整机制。“一表”行业主管、上下对应。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一表”动态调整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与备案。要主动跟进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立改废释情况,跟踪上级部门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变化情况,需要增减行政许可事项、拆分子项或办理项、调整申请材料及审批程序的,应按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监管措施、网办深度等进行优化的,可自行调整并于年末统一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同时,要及时更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加强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保持同一事项线上线下一个标准、一体化高效办理。
(四)对照“一表”落实监管责任。“一表”明确的监管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健全审管衔接机制,严防“审管分离”“审管脱节”。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将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纳入本部门“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对多部门共同承接监管职责的,应纳入本级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由监管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实施综合监管。
四、深化应用“一单一图一表”提升服务效能
(一)及时调整完善办事指南。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及时完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修改完善工作,及时动态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4.0)认领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编辑完善办事指南,调整升级对应业务专网、办事平台,实现办事标准一致、数据同源。
(二)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要按照“一图”明确的受理标准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建设,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三)积极探索更多应用创新。积极探索“一单一图一表”场景运用、行政审批并联转外、行政审批联合监管、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标准化、跨层级跨领域“省内通办”等改革,推动“一单一图一表”在更大范围应用。 鼓励各部门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模式,探索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的创新举措。
(四)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需要多个部门或跨层级办理的,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推广“一单一图一表”模式,落实省级梳理发布“一件事”或“一类事”清单任务,创新梳理本地特色“一件事”或“一类事”,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合并表单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前后置环节,强化线上线下联动,推动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数据协同,实现线上一网申请、线下最多跑一次。
五、加强管理“一单一图一表”提升工作实效
(一)建立完善应用机制。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及运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跟踪“一单一图一表”应用实施情况,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机制,持续改进优化审批服务。每年 9月底前按要求完善更新办事指南;每年12月底前将更新的“一表”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联系人:庞新;联系电话:0838-6216645;邮箱:406106385@qq.com)。
(二)鼓励探索改革创新。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要全面总结提炼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及运用典型经验,开展差异化应用探索,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改革举措,争取在四川省、德阳市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高效办结投诉举报。各行政许可实施部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广泛听取企业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并按时办结反馈。特别是针对超出“一单”实施变相许可、超出“一表”违规实施许可、超出“一图”增加申请人负担等问题,有关部门要限期整改。
(四)常态加强督促检查。市行政审批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调研、核实举报问题等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报市政府,推进办事指南与“一单一图一表”一致、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办事指南与实际办理一致,持续规范审批服务行为。
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运行图谱示例.docx
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