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德污防攻坚办〔2023〕60号)和《关于深入开展2024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的通知》(德污防攻坚办〔2024〕73号)相关要求,结合《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德阳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情况,绵竹生态环境局开展了绵竹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划定工作,形成了《绵竹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绵竹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将于2024年10月25日正式实施。
一是禁用区范围绵竹市二环路以内区域,大学城规划区域,绵竹高新区规划区域。
二是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本通告所指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用于非道路上的、装备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材料及货物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柴油发电机组等。
《通告》的实施,将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改善城区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