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现将《绵竹市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绵竹市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细则
为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全面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参照四川省财政厅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度中央财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金〔2020〕64号)文件,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绵竹实际,现制定绵竹市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细则。
一、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选择
(一)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选择原则和考虑的因素
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原则上应属于四川省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德阳市现代农业“2531”产业体系、绵竹市重点扶持“2+4+N”现代农业产业内的相应品种。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种植养殖面积、种植养殖户投保意愿、预期效益、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目标等因素确定保险品种。
(二)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
川菜(花椒、蒜薹、大蒜、豌豆尖、钢葱)保险、川果(柑橘、梨、猕猴桃)保险、生猪价格保险、茶叶种植保险、玫瑰种植保险、肉牛养殖保险、烟叶种植保险、高粱种植保险。
如遇保险品种调整,由绵竹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办公室另行发文通知。
二、保险经办机构确定
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承保机构按照德阳市公开遴选结果执行,中选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限到期后,再次由德阳市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确认承保机构。各承保机构应积极配合绵竹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农业保险相关工作,如若承保机构出现发生重大过失、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等不利于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开展的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绵竹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办公室,由绵竹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相关情况报送德阳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办公室,请求取消承保机构经营特色农产品保险资格。
三、保险内容
(一)“川菜”保险
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应包含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重大病虫害。具体为:因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重大病虫害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川菜”损失。
2.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川菜”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以及部分合理的地租和人力成本确定,每亩作物年度保险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保险费率不高于6%。参照《四川省蔬菜种植保险示范条款费率表》,确定我市各保险品种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见附件1),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3.保险期限。保险“川菜”从移栽成活或定植齐苗之后至当季收割或采摘时止,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投保人可根据保险“川菜”的种植规律选择按批次投保或按年度投保。按年度投保的,保险批次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具体参保品种种植情况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且应建立承保数量回溯机制。
4.赔偿处理。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根据保险蔬菜受损程度及面积(数量),以投保的面积(数量)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方法在单位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不同生长期分别计算赔偿。
(二)“川果”保险
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应包含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重大病虫害。具体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重大病虫害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川果”损失。
2.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川果”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以及部分合理的地租和人力成本确定,且幼树期果树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2000元、成树期果实每亩保险金额不超过4000元,保险费率不超过6%。参照《四川省蔬菜种植保险示范条款费率表》,确定我市各保险品种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见附件1),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3.保险期限。植株一年生“川果”的保险期间自出苗齐全或移栽成活开始到成熟收获时止,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年。植株多年生“川果”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其中保险果实的保险责任期间从定果(疏果)时起至成熟收获时止,但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4.赔偿处理。保险“川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根据其受损程度及面积,以投保的亩数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方法在每亩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不同生长期分别计算赔偿。
(三)生猪价格保险
1.保险对象。年出栏生猪在1000头(含)以上,或自繁自养场能繁母猪存栏头数50头(含)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 (户) 。
2.保险标的。在当地饲养1年(含)以上品种的生猪(不含能繁母猪和二次育肥猪)可作为保险标的。
3.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生猪在每个约定结算期内的平均出栏价格(或平均猪粮比)低于约定出栏价格(或约定猪粮比)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保险期限。生猪价格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5.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生猪价格的每头保险金额参照养殖成本确定,每头保险金额为1944元,在县域内统一约定出栏价格为16.2元/公斤,约定出栏重量为120公斤/头,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保险费率为5.5%,农户缴费比例50%,中央财政补贴10%,省级财政补贴20%,市、县级财政补贴20%。
6.保险赔偿。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规定方式计算赔偿(具体内容见附件2),并根据每个约定结算期赔偿数量(约定出栏数量和实际出栏数量取小值)理算和赔付。理赔时生猪出栏价格、猪粮比的数据来源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为准。
在保险期间发生多次保险事故的,累计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承保机构与县级以上财政及畜牧部门协调确定投保数据标准和年度保险数量回溯机制。在保险期间结束后,及时进行保险数量回溯。
上述生猪价格保险的具体保险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各承保机构应统一执行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拟定的行业示范性条款,未执行行业示范性条款的,各级财政不予补贴。
(四)茶叶种植保险
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应包含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重大病虫害。具体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重大病虫害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茶叶”损失。
2.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茶叶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苗木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以及部分合理的地租和人力成本确定,每亩保险金额为3000元,保险费率为6%,农户缴费比例35%,财政补贴比例65%。
3.保险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保险责任期间从茶树定植成活时起,但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4.赔偿处理。保险茶叶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茶叶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但每亩合计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每亩保险金额,也不得超过出险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五)玫瑰种植保险
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应包含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重大病虫害。具体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重大病虫害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玫瑰”损失。
2.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玫瑰的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苗木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灌溉成本、机耕成本)以及部分合理的地租和人力成本确定,且成树期(玫瑰树有产花能力的时期)的保险玫瑰,每亩保险金额为2000元,幼树期(处于苗木生长期,无产花能力的时期)的保险玫瑰,仅投保玫瑰树,每亩保险金额为1500元,保险费率为6%,农户缴费比例35%,财政补贴比例65%。
3.保险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其中保险玫瑰花的保险责任期间从花芽萌动时起至成熟收获完止,但不得超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4.赔偿处理。保险玫瑰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根据保险玫瑰受损面积、玫瑰树死亡数量、玫瑰花受损程度,以保险面积为依据,在每亩保险金额范围内,按不同生长期分别计算赔偿。
(六)肉牛养殖保险
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应包含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疾病、疫病。具体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疾病、疫病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肉牛死亡的损失。
2.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肉牛的每头保险金额参照养殖成本确定,每头保险金额为5000元,保险费率为6%,农户缴费比例35%,财政补贴比例65%。
3.保险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4.赔偿处理。保险肉牛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根据保险肉牛死亡数量、死亡体重、约定出栏重量计算赔偿。按照全市肉牛出栏均重,约定每头肉牛出栏重量为400千克。
(七)烟叶种植保险
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应包含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重大病虫害。具体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重大病虫害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烟叶”损失。
2.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综合烟叶品种及成本确定烟叶的保额标准为1400元/亩,保险费率为4%,散户缴费比例35%,财政补贴比例65%;为支持地方烟草事业,同烟草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种植大户缴费比例降低至20%,财政补贴比例提高至80%。
3.保险期限。按季承保,从移栽成活或定植齐苗之后至当季收割或采摘时止,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4.赔偿处理。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根据保险标的受损程度及面积(数量),以投保的面积(数量)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方法在单位保险金额范围内计算赔偿。
(八)高粱种植保险
1.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应包含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重大病虫害。具体为: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雷击、建筑物倒塌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重大病虫害原因直接造成保险“高粱”损失。
2.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综合高粱品种及成本确定高粱的保额标准为1100元/亩,保险费率为4.5%,即每亩高粱保费49.5元,农户缴费比例35%,财政补贴比例65%。
3.保险期限。按季承保,从移栽成活或定植齐苗之后至当季收割或采摘时止,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4.赔偿处理。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根据保险标的受损程度及面积(数量),以投保的面积(数量)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方法在单位保险金额范围内计算赔偿。
四、资金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筹措,上级财政补贴资金按规定申报下达,地方财政承担的补贴资金,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若有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在下年保费补贴工作中应优先使用结转资金。
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保险单后,按季(每季初15日前)向财政局报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匹配划拨申请表》。保险经办机构应对所报数据负责,确保所报数据真实准确,市财政局依据保险经办机构所报农业保险参保数量等基础数据核算各级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并据实足额拨付各相关保险经办机构。
各保险经办机构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相关建议等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绵竹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
五、监督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农业保险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管力度,通过开展专项现场检查、绩效评价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侵害投保农户权益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以上政策措施自2025年2月16日(印发日后30天)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25年1月16日至2月16日(印发后的30日内)期间参照执行。本细则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政策变化,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附件:绵竹市优势特色农产品各品种保险金额及费率一览表
附件1
绵竹市优势特色农产品各品种保险金额及费率一览表
保险品种 | 保额标准 | 执行费率 | 农户缴费(比例) | 财政补贴(比例) | ||||
川
菜 | 花椒 | 1500/亩(花椒树) | 750/亩(花椒果实) | 6% | 35% | 65% | ||
蒜薹 | 800元/亩/批次(大棚) | 600元/亩/批次(露地) | 6% | 35% | 65% | |||
大蒜 | 800元/亩/批次(大棚) | 600元/亩/批次(露地) | 6% | 35% | 65% | |||
豌豆尖 | 700元/亩/批次(大棚) | 500元/亩/批次(露地) | 6% | 35% | 65% | |||
钢葱 | 800元/亩/批次(大棚) | 600元/亩/批次(露地) | 6% | 35% | 65% | |||
川
果 | 柑橘 | 2000元/亩(果树) | 2000元/亩(果实) | 6% | 35% | 65% | ||
梨 | 2000元/亩(果树) | 1500元/亩(果实) | 6% | 35% | 65% | |||
猕猴桃 | 2000元/亩(果树) | 2000元/亩(果实) | 6% | 35% | 65% | |||
生猪价格保险 | 1944元/头 | 5.5% | 50% | 50% | ||||
茶叶种植保险 | 3000元/亩 | 6% | 35% | 65% | ||||
玫瑰种植保险 | 1500元/亩(玫瑰树) | 500元/亩(花) | 6% | 35% | 65% | |||
肉牛养殖保险 | 5000元/头 | 6% | 35% | 65% | ||||
烟叶种植保险 | 1400元/亩 | 4% | 35%(散户) | 20%(大户) | 65%(散户) | 80%(大户) | ||
高粱种植保险 | 1100元/亩 | 4.5% | 35% | 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