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因《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竹市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竹府办〔2021〕84号)文件已失效,为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全面落实惠民惠农政策,根据《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年度中央财政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金〔2020〕64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12号)及《财政厅关于调整生猪价格保险保费补贴方式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分配方式的通知》(川财金〔2024〕57号)文件精神,结合绵竹特色险种新增品种文件内容,绵竹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办公室起草了《绵竹市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共包括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选择、保险经办机构确定、保险内容、资金管理、监督检查六个方面。与已到期的《绵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竹市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竹府办〔2021〕84号)文件比较,有以下变化。
(一)财政补贴比例。生猪价格保险财政补贴比例由原来的70%调整为50%,其余13个品种财政补贴比例均调整为65%(其中烟叶散户为65%、大户为80%),农户承担保费比例均调整为35%(其中烟叶散户为35%、大户为20%)。
(二)生猪价格保险。保险金额由不高于2000元/头调整为1944元/头,执行费率为5.5%,约定全市出栏价格为16.2元/公斤,约定出栏重量为120公斤。
(三)烟叶费率。烟叶保险费率由6%调整为4%。
(四)柑橘(果树)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2250元/亩调整为20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