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版
长者专区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提醒按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公告

索  引  号:510683-2025-004886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5-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水利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字体: 分享: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第二十五条:“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的规定。2025年6月1日—2025年8月31日以下取水户(见附件)的取水许可证即将到期。如需继续取用水,请于取水许可证届满前向绵竹市行政审批局提交取水许可延续申请,办理相关延续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绵竹市水利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予以注销,注销后仍继续取水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附件.docx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