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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  引  号:510683-2020-009085 文  号: 发布时间:2019-03-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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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德阳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度,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创业(就业)援助制度、政策及实施办法,拟订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的办法措施,监督并综合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制度及本地化标准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补充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监督实施,制定本市贯彻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登记、个人帐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办法、省、市级统筹实施意见并逐步提高全市社会保险统筹层次;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随时掌握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布有关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警方面的信息,及时拟订应对预案,组织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措施,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机关公务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和惩戒制度,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市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7)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国家、省奖励表彰有关事项,组织实施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市级各部门(单位)的全市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引进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的相关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组织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相关单位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

(12)负责协调和综合管理农民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劳务开发、城乡统筹就业、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划、政策和具体办法,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组织机构,承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负责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仲裁、调解工作;

(14)负责劳动关系行政管理工作。制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和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规定、办法和本地化标准及相关制度、程序,建立健全并运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集体劳动合同制度解决、处理好劳动关系重大难点问题,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5)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制定并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规定和办法,承办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管理事务,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受理、查处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置全市范围内重大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16)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办省、德阳市、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就业创业工作

一要搭建平台,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为引领,打造“绵竹招聘日”服务品牌,2019年促进城镇新增就业49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要完善服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创业者联盟”组织结构,强化创业园区打造,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2019年新增创业项目100个,带动就业300人。

三要建立机制,促进困难群体兜底就业。2019年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农村公益性岗位1000个,农村特殊公益性岗位800个,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要构建体系,促进更高质量就业。整合职业技能培训网络,推动“整建制”培训。2019年计划培训2200人,其中项目制培训900人,青年劳动力1700余人,品牌培训360人。

2、社会保障工作

一要按时完成机构改革涉及业务、部门划转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与税务部门协调配合,确保职责划转平稳。医疗保险实现行政经办管理职能、基金、机构人员、信息系统等平稳划转和整体移交。

二要积极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做好养老保险扩面,巩固高风险企业工伤保险扩面成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参保率达到97%。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困难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

三要确保社保待遇支付。调整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扩大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享受面,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

四要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做好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防范冒领行为发生。完善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五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在职人员老机保个人账户退费和中人待遇重新计算发放,确保清理工作平稳有序。

六要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推行“互联网+社保”智慧服务,实现基础业务网上经办和自主办理;实行综合柜员制,建立“一门引导、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键办理、一次办结”的业务经办集成式服务格局。乡镇平台标准化率95%,社区平台标准化率90%,行政村平台建成率100%。2019年底前基本建成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3、 人事人才工作

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好德阳英才计划,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指导卫生教育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选调。加强职称评聘管理,做好人员培训、教育。

二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公共服务、人事制度和放管服改革举措,革新领军引进、专技双创、扩大自主和基层专技发展手段,完善分类、车改及行业改革。

三要落实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4、 劳动关系工作

一要强化劳动监察执法,保障职工劳动合同签订、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二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推行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制度、总承包企业直发(受委托发放)农民工工资制度及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确保2019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三要处理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0%,调解成功率达60%,终局裁决率达30%。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929.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29.45万元,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29.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24.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1万元,项目支出5621.37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与2018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897.2万元,增长14.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897.2万元,增加的原因为:1.人员比2018年增加5人相应费用增加;2.项目经费增加如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国土补助*项目比2018年增加180万元;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补助项目比2018年增加209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两个非经常性项目(事业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军转干随军家属货币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偿)共268.72万元;其他项目略有变动。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7.45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932.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2万元、教育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9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97.4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465.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1.人员比2018年增加5人相应费用增加;2.项目经费增加如下:2019年比2018年增加两个非经常性项目(事业干部档案数字化管理、军转干随军家属货币安置一次性经济补偿)共268.72万元;其他项目略有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2万元,占1.13%;教育支出6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37万元,占93.26%;卫生健康支出★59.68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102.38万元,占3.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4.0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036.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519.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55.4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4.6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7.8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30.9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以外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4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4.6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37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24.2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3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08.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根据批准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0人次。主要包括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无。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无。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3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32万元。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15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60.1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用于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用于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项目以外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人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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