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国家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市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拟定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培养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3、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
4、调查研究流通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
5、按照商业网点规划的原则,编制绵竹城乡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布局和规划。
6、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招标政策,负责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理制度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申请相关的国际认证及国际注册;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工作。
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发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贯彻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督促落实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核准全市外商投资项目和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及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
10、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审核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来料加工贸易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联系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辖区内商务代表机构;执行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
11、贯彻执行对港、澳、台地区的经济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规章;指导全市的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
12、监督执行赴境外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管理办法;指导管理监督以绵竹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3、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商务领域信息网络电子商务建设。
14、负责履行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5、负责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和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群众组织工作。
16、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重点第三产业项目;负责分解第三产业指标任务,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依据国家的法律、政策,适时地研究和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制订我区发展第三产业有关激励政策,指导我市第三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第三产业特种行业的产业政策和布局的审查、认证;负责第三产业行业性质的确定;参与第三产业投资项目的论证,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负责对从事第三产业的有关行业经营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和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第三产业人才的引进,提高第三产业队伍的素质。组织建立第三产业网络,指导镇乡和有关部门健全考核统计基础工作,汇集全市第三产业有关材料,及时提供信息。负责对镇乡第三产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着力抓好商务经济指标任务的完成
目标任务:社消零总额增速12%,服务业增加值增速目标10.5%,完成进出口目标任务。
更加发挥服务业领导小组职能,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继续落实《绵竹市促进服务业发展奖补政策》,确保任务完成。加强市场主体培育,通过定向培育、主辅分离、个转企等方式,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资源库,发挥各镇乡、部门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壮大服务业入统企业库,新培育入库服务业企业6家。
2、服务业发展重点举措
推动服务业发展规划落实落地,制定《促进绵竹服务业发展二年行动方案》,推动出台《绵竹市服务业集聚区(特色街区)认定办法》,创建1-2个绵竹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特色街区),支持企业争创德阳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特色街区)。
加快新兴先导性服务业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发展,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培育1-2家本土龙头企业;加强文旅康养业重大项目的引进实施和消费热点的创新开发,积极争取省、市服务业发展促进资金,推动项目实施。
提档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扩大绿色消费、品质消费,壮大网络定制消费,挖掘消费潜力,减少消费外流。品牌化打造一批绵竹特色消费、特色服务。办好迎春购物月等惠民促销活动,持续带动本地消费。大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各类会展营销活动,积极参加川货全国行、新春大拜年及各类文化旅游节(月季展、玫瑰节、梨花节、年画节等),引入增量、盘活存量,全年举办和参加的会展活动不少于20场,参展商家不少于300家次。
推动建立服务业民营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企业个性需求提供服务,解决传统服务业企业提升发展中保障支撑不力等问题。
3、推进乡村振兴电商人才振兴
全面梳理全市特色产品资源,以电商孵化园为依托,发挥电商联盟、龙脉优品及京东绵竹馆的团队资源优势,持续开展镇乡产销对接,全年对接活动开展不少于5次,重点做好京东绵竹特色馆网销绵竹白酒的对接协调工作,力争实现绵竹白酒抱团触电。以猕猴桃和枇杷为重点,全年本土农产品上行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三是以农村营销人才培育为重点,启动“三百能人”培训(100个电商能人、100个民宿能人、100个农村经纪人),全年电商培训人次不少于300人次,为农村营销体系赋能。
推动塑造绵竹城市IP,构造“1+N”品牌体系。以绵竹不可复制的区域文化(酒乡画城、孝道等)为素材源,抽取出绵竹城市IP(品牌形象与定位)。
进一步丰富“绵竹微商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的服务作用,以农特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为主,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各站点市场拓展主题会展活动。
4、围绕建设“全省转型发展示范区、休闲度假目的地”贡献力量
充分发挥《绵竹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绵竹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绵竹市城乡商业网点规划修编(2018-2030年)》引领作用,围绕电商、物流、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文旅康养“五大”先导型服务业,编制现代服务业产业导向目录,培育壮大现代金融、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生产性服务等服务业态。完善城乡物流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按照绵竹商业流通网点规划,持续优化商业布局,加快时代都汇、都市广场、青年城邦等商业综合体建设,着力打造服务业聚集区。推动利用好剑南老街、中心广场、盛世华章等区域,引导发展特色街区,逐步实现差异化服务发展。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协调做好城东新区市场规划布局,统筹抓好乡镇基础设施提升。
5、大力推进 “外资、外贸、外经”工作,搭建企业对接平台,加强信息交流互通。积极培育新的出口企业,进一步壮大外贸出口群体规模,深入企业调研学习全年少于20次,宣传政策、了解需求、上门服务。大力开拓市场渠道,持续参加“万企出国门”活动。开展外资企业培训工作不少于1次。寻求外贸进出口新突破,加大非自营进出口的清理与转化,推动在外代理出口转为在绵竹开展自营进出口,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好、用足、用活相关政策,推动外经贸工作更好发展。
6、加强商务执法、安全、环保工作力度。分发挥商务执法工作作用,统筹安排商业预付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和环境保护督促检查工作。
7、推进商务扶贫工作。一是提升电商扶贫示范村项目效能,适时推广。二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方式做好对口援彝,牵头做好以购代扶工作;三是加大电商扶贫人才培训工作,全年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8、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化法治实践、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商务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绵竹市商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28.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8.4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8.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4.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5.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万元,项目支出177.26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商务局及下属单位绵竹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内的汇总预算。与2018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28.69万元,增长5.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商务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8.4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28.69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关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8.4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8.69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增加,相关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9.52万元,占85.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7万元,占7.43%;卫生健康支出10.46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29.34万元,占5.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27.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4.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业(款)事其他商贸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77.26万元,此类为专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原外贸退休职工补贴、社销零事务劳务费、商务业务培训费、“三大活动”经费、电子商务系统运行费、电商孵化园管理运行费、商务综合执法队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7.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职业年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生育、失业、工伤保险。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1.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55.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无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加强接待费管理,严格报账手续,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单位来考察、调研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持平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机关无公务车辆,原来两台公务车转入绵竹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务用车。
商务局机关现无公务用车,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商务局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商务局2019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商务局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55.2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绵竹市商务局无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绵竹市商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无车辆购置经费安排。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绵竹市商务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7.2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竹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