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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  引  号:510683-2020-009163 文  号: 发布时间:2018-0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关  键  词:绵竹市 交通运输局 2018 预算 说明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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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德阳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草拟全市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的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德阳市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全市公路建设公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全市公路运输(包括客货运输市场、出租汽车、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指导本市地方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调控。

4、负责全市公路交通建设(含客车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德阳市重点公路、水路工作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市属范围的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监督全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5、负责全市公路设施的维护和公路产权及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的归口管理。

6、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救助打捞的管理;负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落实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创新推广新的科技项目,加强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运输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国家资产。

9、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预测和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管理局属单位领导干部以及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

10、负责有关交通的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交通运输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

1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涉及交通运输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12、管理和指导车站的安全工作 。负责市内权属范围内的车站、公路客货运输的源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交通战略的管理工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委或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强力推进项目工程建设

一是按计划推进绵茂公路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二是加快推进月季大道、G545(绵竹南广场至成绵复线进出口段)、省道S216、省道107(新市至绵远)、国省干线连接线(什地至汉旺)、省道S419(东北至九龙)的续建工作;三是开展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年度民生工程;四是完成金三路(孝德至土门)公路、G545改造工程(绵竹南广场至成绵复线进出口段)、国省干线连接线(什地至汉旺段)、绵土路(汉旺至广济)公路路面、桥梁及交安工程、什地绵远河大桥新建工程等项目的招标工作及开工建设;五是做好年画村射水河大桥、沿山路路面改造工程、武马路改造工程等未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省道S107石亭江一号桥等三座四类危桥的重建及加固工作;六是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七是适时启动成彭什绵轻轨项目建设。

(二)立足“精细”抓管理,全力强化行业服务

一是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二是加强安保工程建设。三是着力创建“平安交通”。四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力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五是不断加大公路的治超力度和路政执法力度,切实依法保护公路的路产路权。六是做好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

一是加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责任制度体系建设。二是加强道路运输、道路管养、在建工程等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三是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是抓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工作。

(四)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制。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加强跟踪监督,继续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宣贯应用工作,抓住工程、审批、执法、征迁等敏感环节,做好政务公开、提醒告诫、信访核查、办事效率和制度规范等工作。

(五)继续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力帮助贫困户实现年度脱贫任务。

我们将站在新的起点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任务目标,努力工作,奋力拼搏,一如既往的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上下一心,把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成效,为推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分别为绵竹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和绵竹市公路管理所。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绵竹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和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1个,是绵竹市公路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162.2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32.2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8万元,罚没收入1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62.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05.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1.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4.32万元,项目支出3121.43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及下属单位绵竹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绵竹市公路管理所在内的汇总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975.88万元,增长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62.2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975.88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政策性调整工资、2018年预算的其他奖励性支出增加以及政府民生工程力度加大。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2.24万元、本年行政事业性拨款收入18万元、罚没收入12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470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7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3.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62.2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975.88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政策性调整工资以及政府民生工程力度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78万元,占4.64%;医疗卫生支出63.29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149.54万元,占2.91%;交通运输支出4709.63万元,占91.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8.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1.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9.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其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49.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193.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支出;公路建设(项)160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乡村道路、产业园区道路补助支出1500万元,历年欠工程款100万元;公路养护(项)1294.19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管理所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支出,公路日常养护等支出;公路运输安全(项)5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安全日常隐患治理、路产恢复补偿等支出;公路运输管理(项)1164.53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所、公路路政管理所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支出,超限超载治理经费、打击非法营运、城乡公交一体化补助、“三类”人员免费乘坐公交车补助等支出;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公交事业发展补助、汽车站反恐防暴经费、绵茂公路养护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0.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9.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奖励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32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领导、省内外兄弟单位来学习、考察、调研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来单位办事开支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持平,无预算安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21.0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绵竹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计算机、办公空调、正版软件的采购;公路日常养护的招标采购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共有车辆23辆,其中:工程用车19辆,上交公务用车4辆,未下账。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绵竹市交通运输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21.4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指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包括绵竹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绵竹市公路管理所)的基本支出,以及公路养护、公路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公路建设等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06:指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包括绵竹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绵竹市公路管理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及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款)11(项)01、99:指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包括绵竹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绵竹市公路管理所)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指绵竹市交通运输局(包括绵竹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绵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绵竹市公路管理所)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竹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绵竹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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