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本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的原则,天池乡党委、政府的具体职能职责是: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乡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一年来,我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省委“三大发展战略”,在绵竹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乡紧紧围绕“富民、强乡”两大主题,抓住工业经济和生态旅游这个核心,坚持“围着群众转、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的基本思路,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农业特色突出、旅游绿色生态的建设进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2018年我乡将继续抓住重点工作做到:一、持续做好精准扶贫。为巩固脱贫成果,继续推广“种养殖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适时增加梅花鹿和跑山鸡数量,让贫困户从中获得更多红利;继续采取低保、医疗救助兜底等措施对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进行帮扶,确保贫困户不再返贫;加强精准扶贫动态管理,因人施策,切实杜绝临界点非贫困人口致贫。二、加快现代农业提升。坚持走农旅结合的路子,发展旅游观光农业,拓展梅花鹿观光和鹿茸、鹿茸酒等系列旅游产品开发,打造梅花鹿观光产业。充分利用全乡现有竹林资源,加强林旅联动,行成集竹笋采摘、储运、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以“池中”、“池中早竹”农产品商标品牌效应及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带动早竹笋、山野菜、羊肚菌等绿色生态食品种植基地和梅花鹿、跑山鸡等特色养殖基地发展;鼓励种养殖业发展,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殖业大户予以适当补助。三、全面推进旅游发展。坚持以生态为基础、文化为特色、旅游为载体,推动全乡旅游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着手成立旅游公司,加强对旅游资源的宣传,研发旅游相关产品和跟进后续工作。按照“一村一景区”的思路,提升区域综合交通体系,推动全域景区建设;启动品牌战略,主打“翠叠天池”商标;结合大九寨旅游环线,拟在卸军门新建旅游休憩站和山货交易长廊。加大旅游产品打造,开发自制旅游产品,抓住时间节点,在全市的大型活动中开辟展位,亮出我们的产品,让我乡的旅游产品走出大山,占领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配合全域旅游打造康养小镇。四、切实提高劳动保障。做好矿山依法退出后就业工作,积极与市劳动就业部门联系,拓宽就业渠道,多方位发布就业信息;以乡内创业人才带动就业作为主渠道,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服务机制。利用农民夜校、致富带头人讲堂等形式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坚持举办有针对性的劳动就业专场招聘会;切实做好矿山企业职工转型转岗;积极宣传参合、参保,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五、深化文化惠民活动。继续丰富完善全乡老百姓文化生活和精神需求,加强乡综合文化站建设,强化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文化院坝等的管理和服务效能;开展公益电影放映、送春联下乡、科技文化下乡、文艺巡演下乡、残疾人文艺表演下乡等活动;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推进农村现代化。六、全乡力争创建省级“四好村”一个,德阳“四好村”两个。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天池乡人民政府为绵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9人,乡政府设置有综合办、安全管理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和计生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天池乡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94.8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4.88万元,无结转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4.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1.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96万元,项目支出57.23万元。以上数据包含天池乡所有的汇总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减少335.85万元,下降36.08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天池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4.8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335.85万元,减少的原因为因政策性原因,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矿山企业关停,无非税收入来源,无法安排支出,故减少2018年预算支出。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4.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6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6.2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56.47万元、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天池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4.8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35.8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原因,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矿山企业关停,无非税收入来源,无法安排支出,故减少2018年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67万元,占53.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1万元,占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2万元,占8.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8万元,占2.92%;节能环保支出16.23万元,占2.73%;农林水事务支出156.47万元,占26.3%;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7.34万元,占1.23%;住房保障支出24.26万元, 占4.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27万元,其中: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预算数为1.7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镇乡人大工作经费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预算数为274.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临时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弥补机关运行经费不足等;财政事务-行政运行:预算数为7.4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镇乡群团工作活动经费支出。
2. 2018年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预算数为6.8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文化事业公用经费支出。
3. 201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为28.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数为11.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农村五保供养支出及敬老院运行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4.2018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8万元,其中: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数为7.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数为2.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生育保险支出;医疗保障-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为0.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生育保险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预算数为6.72万元,主要用于计生部门人员薪酬及公业务费支出。
5. 2018年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数为16.23万元,主要用于因九顶山矿权清理整顿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
6.2018年农林水支出156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预算数为41.3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中心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预算数为8.59万元,主要用于三资管理中心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村社监委会人员补助;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预算数为110.08万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的生活补助以及补助村社区公业务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九顶山矿权清理整顿矿山企业关闭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
7.2018年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预算数为7.34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办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8. 2018年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预算数为24.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池乡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7.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4.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费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0%。主要原因是因政策性原因矿山企业关停,考虑到我乡转型发展旅游等产业,招商引资会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因而增加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领导、兄弟单位来学习、考察等工作接洽以及转型发展旅游招商引资产生的接待费用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6.7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至2辆,公务用车费用随之减少,二是我乡对公务用车加强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万元,用于机关公务用车及派出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正常工作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天池乡人民政府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天池乡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63.5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天池乡人民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天池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天池乡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2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主要用于镇乡人大工作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用于临时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以及弥补机关运行经费不足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主要用于镇乡群团工作活动经费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文化事业公用经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主要用于辖区内农村五保供养支出及敬老院运行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生育保险支出;医疗保障-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生育保险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主要用于计生部门人员薪酬及公业务费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因九顶山矿权清理整顿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
12.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农业中心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农业-其他农业支出主要用于三资管理中心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村社监委会人员补助;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主要用村、组干部的生活补助以及补助村社区公业务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九顶山矿权清理整顿矿山企业关闭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国土办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