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发展规划以及教育工作政策、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监势执行。
2、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实施;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对社会力量办学行为进行审批、监管。
3、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特殊儿童教育,协调管理农村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及电大、电视中专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并组织、指导实施。
4、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行政管理及监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小学、初级中学学生的学籍及毕业证核发实施管理;协助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学籍管理;协调全市各类教育考试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禁毒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工作。
5、主管全市教师管理工作,依照《教师法》的规定搞好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全系统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受市职改领导小组的委托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管理教师职务聘任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归口管理、指导具有教师资格人员参加教师考试考核的选聘工作,以及教职工的聘用。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聘任有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教育系统劳动工资、福利、绩效、退休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对本系统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按照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原则,监督镇乡贯彻执行情况;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的收支预决算;归口管理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组织进行教育经费审计和系统内部审计;管理教育基建的规划、立项、投资、校舍建设,协助校安工程及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工作和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
7、管理、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等教育系统内社团组织的工作;指导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鉴定;制定现代教育技术和科研成果规划并检查、督促实施;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8、负责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管理情报、教育基本信息、资料统计分析及组织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和建设。
9、代表本级政府行使督政、督学职能,对镇(乡)人民政府在贯彻教育法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等方面实施督导;对相关部门在贯彻、履行教育法规相关要求方面实施督导;按照教育法规要求对学校工作实施督导。
10、新增捐资助学管理、对中小学生的资助和生源地贫困大学新生的贷款审核的职责承办。
11、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扎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教育体制专项改革,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规范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各项工作目标力争走在德阳前列,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绵竹教育事业和谐优质发展。
1、构建多元育人体系
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做好“非遗+”进校园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书法、年画、剪纸深度融合,拟创作绵竹特色文艺作品、开展“童心永向党”系列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文明细胞建设,组织各校积极参加省、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强化“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
2、提升各类教育质量
围绕局党委、行政中心工作抓好各类教育管理,确保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一体化发展、高中教育优质发展、职业教育特色发展、特殊教育和谐发展、网络教育扎实推进。加强德育规范化、序列化、特色化发展,打造“一校一(多)品” 特色校园,认真承办好第十五届全国学校体育联盟(教学改革)实验区展演活动,通过展演活动向全国展示绵竹优质教育,增强各类学校竞争力,促进绵竹教育品牌化、特色化。
3、加强职业教育发展
一是采取全日制和灵活制并举的方式,结合“9+3”招生特性,力争完成职业教育招生任务。通过上级支持,镇乡配合,大力宣传“三免三定”各项政策优势,吸引贫困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及适龄青年参加德阳市“三免三定”培训,参与院校开设的专业,努力完成“三免三定”招生工作。二是深化职教改革,注重学校内涵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适应市场经济的特色专业,扩大职教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4、提高教师队伍素养
继续深入开展“重师德,树形象,做人民满意教师”系列主题活动,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加大干部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一体化发展;提高乡村学校教师编制使用效益,加快紧缺学科教师补充,继续实施好中央“特岗教师计划”招聘工作;进一步做好教育领军人才的引进工作;积极开展教师培训,提升干部能力素养;培训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做好教师职称评审,落实教师生活待遇和优秀教师的表扬奖励。
5、有序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在市深改办的统筹安排下,与相关部门携手同心,深入推进教育体制专项改革相关工作。重点做好《绵竹市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机制建立现代教育治理新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绵竹市全力推进学校体育区域整体改革试点方案》《绵竹市推进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学校体系工作方案》,力争出经验、出成果。二是绵竹市教育局作为业主单位,扎实推进“六大攻坚、六大会战”。2018年,将在市公共服务重大项目指挥部的协调下,主动联系各业务主管部门和设计方,认真落实项目前期相关事宜,积极推进项目进度。城东中、小学建设项目拟于2017年年底开工,2018年度内,完成项目的主体工程建设工作。三是根据工作计划完成19所学校(园)安防监控系统更新升级项目。
6、夯实平安校园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加强交通、食品卫生、防溺水和消防等安全方面的管理,开展环境保护、交通安全、消防疏散演练、禁毒、国防、反恐防暴、防范邪教等专题教育。三是加强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黑出租”、面包车、流动摊贩。四是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五是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保障学校体育工作依法、健康和有序发展,杜绝因特异体质发生的安全事件。六是做好“红领巾公交行动”工作,为学生上下学安全保驾护航。七是进一步做好系统信访、“5.12”地震再生育子女和工亡教职工子女就学等工作,确保系统平安稳定。八是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教育局共有二级预算单位46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局机关,其中:绵竹市教育工会、四川省绵竹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包含于局机关),其他事业单位4个(绵竹市教师培训中心、绵竹市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绵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川省绵竹市校办企业总公司),各类学校4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教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0681.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945.64万元,行政单位教育收费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735.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0681.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241.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47.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7.79万元,项目支出13125.13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教育局及下属教育信息与装备中心、绵竹中学、南轩中学、职业中学、侨爱道行中学、大西街小学等46个下级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数据,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10491.93万元,增长26.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945.6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9800.3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增资、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类项目资金增加;其中项目资金增加主要有教育教学质量奖增加3200万元,大型修缮(二幼改扩建、“9+3“免费教育中职建设、南轩中学高考功能用房)1070万元,体育联盟风采展示经费480万元,安防系统升级380万元、高中资金缺口560万元、四幼(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497万元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945.6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
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735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6.5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28.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6.0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教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945.6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增加9800.3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工资结构调整增资、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类项目资金增加;其中项目资金增加主要有教育教学质量奖增加3100万元,大型修缮(二幼改扩建、“9+3“免费教育中职建设、南轩中学高考功能用房)1070万元,体育联盟风采展示经费480万元,安防系统升级380万元、高中资金缺口560万元、四幼(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497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7354.5万元,占76.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6.54万元,占13.9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28.54万元,占3.74%;住房保障支出2936.06万元,占5.99%。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7354.5万元,其中:(2050101)行政运行352.71万元、(205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5.57万元、(2050201)学前教育1458.24万元、(2050202)小学教育12601.29万元、(2050203)初中教育7141.86万元、(2050204)高中教育3577.98万元、(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5219.97万元、(2050302))职业教育837.87万元、(2050701)特殊教育102.37万元、(2050801)教师进修510.61万元、(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5205.07万元、其他教育支出260.9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其中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质量奖、教育系统特岗工资、校园安保经费、城域网光纤租赁、红领巾公交、各类助学金、免学费配套资金、再生育子女免费、关爱办经费、学生素质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费、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经费、乡村少年宫经费、四幼(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体育联盟风采展示、安防系统升级高中资金缺口、大型修缮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826.54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7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50.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1828.54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65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696.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 2018年预算数为2936.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教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7556.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241.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94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7.79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助学金、体检费、补充医疗保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27%。主要原因是2018年相关接待人次预计有所增加,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或外系统单位来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教育局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教育局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0.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8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84.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本的统一采购、电脑、办公家具等。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教育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教育局所有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如:校园安保工程、红领巾公交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89.51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教育部门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的预算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单位医疗-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