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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索  引  号:510683-2020-009122 文  号: 发布时间:2018-0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 关  键  词:绵竹市 清平镇 人民政府 2018 预算 说明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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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本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的原则,清平镇党委、政府的具体职能职责是: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立足深度融合,助推产业转型发展

一是妥善应对和处理矿权清退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积极引导居民外出就业,引导企业探索旅游发展、林下经济等新产业、新路子,摆脱经济结构单一的老路。二是大力发展以银杏和红豆杉为主导的特色林业经济,将培育的“红杉一号”优良品种广泛种植,扩大基地面积至2000亩。三是积极推进镇域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旅”、“文旅”融合发展,打造“银杏文化节”、“羌汉山歌节”、“萤火虫文化节”三大主题节,有效提升清平旅游软环境。做好金色大道、观光小火车、滑雪场等旅游项目推进工作,支持清平居民发展民宿等乡村旅游产业,加强技术培训,拓宽群众就业渠道。

2、完善和优化镇域基础设施,实现镇域环境提档升级

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对场镇摊位、交通、安全、治安、车辆及重要干道进行日常整治,以改善和解决民生为着力点,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做好在建项目的推进和计划项目的争取,全力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自来水厂建设,力争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完工、早使用。通过银杏大道、小镇入口景观、幸福家园水系、天然气站等项目建设为镇域发展创造基础条件。

3、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稳定脱贫成效

加强市级帮扶部门结对帮扶和“五个一”驻村工作组帮扶力量,深入落实“专项扶持、行业扶持、社会扶持”,保证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脱贫成效,巩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大力扶持特色产业,积极鼓励外出务工、就近入厂,推广小额信贷,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贫困户科技意识,掌握专项职业技能,提升致富能力,稳定脱贫效果,确保贫困户不返贫。

4、强化多元共治,打造和谐镇域环境

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强化依法治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安定和谐。一是以融洽干群关系为方向,进一步加强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在指导联系村工作中的能力和效力,当好镇村工作的联络员、指导员和运动员。增强村民的认可度、信任度和支持度,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二是提高应急避险能力,保安全。围绕防洪抗汛、森林防火、道路交通等安全任务,不断深化“清平经验”,总结完善“三个三”防汛抢险机制,建强防汛防灾体系,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抗灾避灾能力。

5、着力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坚持依法行政、务实高效、清正廉洁,进一步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加强镇政府自身建设。

加强效率建设,加强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工作透明度,强化问题导向和目标管理,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列出时间表,做到时间倒排,任务倒逼。

加强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越雷池一步,不逾规矩半分。推动正风肃纪常态化,使清正廉洁成为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行动自觉,努力让人民群众从镇政府建设和工作中感受到风清气正。

二、部门概况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为绵竹市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696.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6.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6.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46.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9.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39万元,项目支出113.17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减少29.18万元,下降4.0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6.6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减少29.18万元,减少的原因为非税收入减少,由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故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有所下降。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6.6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9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9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3.1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93万元、农林水支出171.3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6.6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9.18万元,减少的原因为非税收入减少,由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故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91万元,占44.48%;公共安全支出6.96万元,占0.9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50万元,占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46万元,占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5万元,占1.53%、节能环保支出73.12万元,占10.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93万元,占3.9%、农林水支出171.39万元,占24.6%、交通运输支出1.00万元,占0.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52万元,占1.08%、住房保障支出24.24万元,占3.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018年预算数为309.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行政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其中: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2018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人大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行政运行(2010301):2018年预算数为281.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薪酬、机关日常运转、遗属补助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2018年预算数为21.8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薪酬、派出所辅警人员薪酬、社会网格化管理、民兵训练、防汛应急以及支持全镇公益事业发展等;财务事务-行政运行(2010601):2018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经财网网络费用支出;群团事务支出-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2999):2018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妇联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

2.公共安全-公安-治安管理(2040204):2018年预算数为6.96万元,主要用于弥补派出所办公办案经费不足。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70499):2018年预算数为6.5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薪酬及文化事业公业务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2018年预算数为58.46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2018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办公费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18年预算数为28.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56):2018年预算数为11.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人员职业年金;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82102):2018年预算数为17.97万元,主要用于五保人员生活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018年预算数为0.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工伤、失业保险。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2018年预算数为10.6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018年预算数为7.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018年预算数为2.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2018年预算数为0.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人员缴纳的生育保险。

6.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2110403):2018年预算数为73.12万元,主要用于九顶山自然保护区借款利息支出。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2018年预算数为26.9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社区办公费、社区场镇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

8.农林水事务支出(213):2018年预算数为171.39万元,其中:农业-事业运行(2130104):2018年预算数为17.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薪酬及办公经费;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2018年预算数为18.46万元,主要用于三资聘用人员工资及村(社区)监委会误工补助支出。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2018年预算数为6.5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人员薪酬及办公经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2018年预算数为108.70万元,村组干部的补助以及补助村公业务费等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2018年预算数为20.7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治安联防、民兵训练、计生事业、维稳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2140106):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道路的维修维护。    

10.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2200101):2018年预算数为7.52万元,主要用于国土办工作经费与人员经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2018年预算数为24.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3.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9.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一)预计2018年清平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清平镇距离市区较远,且路况差,上级单位及主管部门来我镇开展公务活动往返时间长,公务接待属刚性需要;二是近年来,清平镇内地质灾害频发,上级主管部门科考调研多,现场处置多,客观上增加了一些公务接待活动。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检查等公务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我镇机关食堂就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64.00%。主要原因是随着绵茂公路修复通车,车辆维修费用将大幅度降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普通中型客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用于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79.29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4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3.1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主要用于开展人大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行政运行(20103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财务事务—行政运行(20106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012999):主要用于开展妇联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

8.公共安全-公安-治安管理(2040204):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70499):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薪酬及文化事业公业务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办公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5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82102):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和工伤保险。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其他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211):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自然保护区(2110403):指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212):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主要用于用于社区干部生活补助、社区办公费、社区场镇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

14.农林水支出(213):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事业运行(2130104):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主要用于三资聘用人员工资及村(社区)监委会误工补助支出。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0705):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构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其他农林水支出(2139999):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建设、治安联防、民兵训练、计生事业、维稳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等支出。

15.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养护(2140106):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220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22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绵竹市清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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