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团结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二是因地制宜的制定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指导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三是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是加强乡村规则、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档案、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
五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及时向上级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产业特色化,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工业强镇,逐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加快特色农业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化发展战略。
二是坚持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提升场镇品质,打造幸福美丽新村。
三是坚持惠民精准化,促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全力保障和谐稳定。
四是坚持行政工作制度化,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强化村级组织建设。
二、单位概况
板桥镇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2人,镇政府设置有党政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文广中心、社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绵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89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9.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72.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9.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6.39万元,项目支出107.4万元。以上数据包含绵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汇总预算。与2017年预算相比,预算收、支总计各增加128.04万元,增长16.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9.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增加128.04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34.9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0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2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93万元;农林水支出243.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42.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8.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04万元,占3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89万元,占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7万元,占14%;医疗卫生支出21.27万元,占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93万元,占11%;农林水支出243.42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32.08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其中: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3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19.54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2.5万元;群体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3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89万元, 主要用于文化广播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其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支出24.8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7万元,主要用于全镇农村五保供养等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7.5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4.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73.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47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21.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其中: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支出7.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8.9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1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0.93万元。
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1.9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16.2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28.6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支出57万元。
6、农林水支出243.42万元,主要用于对各村的转移支付,包括村干部生活补贴,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等资金。其中: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33.91万元;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5.1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163.52万元;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40.80万元。
7、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其中: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2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3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2.0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2.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1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下降)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相关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无变化。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计用于上级领导、省内外兄弟单位来学习、考察、调研人员来单位办事开支接待费用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无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公务车的燃油费、修理费等方面。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绵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219.8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板桥镇人民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绵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绵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4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项):指反映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特困人员供养(款)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五保供养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实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