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德阳市创建“零提交证明城市”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八届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德阳市创建“零提交证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程度精简和优化各类证明,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减证便民”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依托政务大数据,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尽快实现“零提交证明城市”建设目标,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2021年8月底前,“德阳市零提交证明城市支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12月底前全市30%以上高频次证明事项纳入“德阳市零提交证明城市支撑平台”办理;2022年12月底前,全市政务服务领域50%以上的证明事项纳入“德阳市零提交证明城市支撑平台”办理;2023年12月底前,全市政务服务领域80%以上的证明事项纳入“德阳市零提交证明城市支撑平台”办理,并逐步向公共服务机构延伸;2024年12月底前,全市政务服务领域全部证明事项及50%以上公共服务机构证明事项纳入“德阳市零提交证明城市支撑平台”办理;到2025年底,完成“德阳市零提交证明城市支撑平台”对全市所有证明事项全覆盖,实现德阳市域范围内办理事项“零证明”、办事企业和群众证明材料“零提交”,基本建成“零提交证明城市”。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所称“零提交”是指行政机关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公共服务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单位)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协同查证等方式能够取得具有证明作用的办事材料,无需申请人重复提交。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办理相关事项需要提供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书面材料。范围包括:需要部门或单位重新出具的;运用部门或单位已有证明性材料需要重复提交的;不能重新出具且没有现成材料,需要申请人承诺的。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协查等方式,实现申请人办事无需提交。
2.坚持协同推进。实行市、区(市、县)统一确定标准、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时间节点、统一验收评估。注重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
3.坚持便民利民。围绕流程再造持续减证明、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化服务措施,优先从企业和群众日常相关、反映强烈的证明事项着手,营商环境和改革红利要让企业和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取消证明事项
1.开展全面清理。市司法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民政局牵头,针对市、区(市、县)两级实施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中介服务办理事项中涉及的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其中:各市级行政机关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清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银行、保险等公共服务单位及咨询评价、设计勘察、审查审计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编制形成《本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清理表》(见附件),按程序报市司法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审查。市民政局负责对村(社区)办理事项涉及的证明性材料的清理工作进行指导。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参照市本级方式自行组织开展辖区内行政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事项涉及的证明性材料的清理工作。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前]
2.组织审核论证。市司法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民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清理的证明事项逐项审核、提出清理意见。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应明确替代方式实现免提交。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自行组织辖区内证明事项审核论证工作,结果汇总上报市政务和大数据局。最终编制形成《德阳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征求意见稿)》和《德阳市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多种方式、多个渠道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3.公布清理结果。市司法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根据意见征集情况,最终形成《德阳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和《德阳市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代拟稿,同时明确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并配套政策解读文本,报市政府审发。待公文印制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广泛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
(二)加快系统建设
采取市级统建、各级各部门(单位)联网使用的方式,基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德阳智慧城市数字底座,创建“德阳市零提交证明城市支撑平台”,建设“免证办”“零提交证明办”“告知承诺办”三个主要子系统。支撑平台主要依托政务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归集政务信息资源,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证书、区块链等技术手段,结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德阳)、天府通办、德阳市民通等信息化平台,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证明协查和业务协同,实现免实体证件办理、证明材料推送、部门联动协查和告知承诺存证,为企业和群众“零提交证明”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提供技术支撑。
[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前]
(三)规范办事流程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创建“零提交证明城市”相关要求,重新调整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及时公布,接受办事群众监督。要持续规范电子化归档,固化形成电子档案,推进数据开放利用,将电子档案作为电子证照证明库的有效补充。
[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四)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德阳市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和《德阳市证明材料免提交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证明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增、取消或变更的,应及时按程序申报,同时调整证明事项取消或免提交清单,确保清单适时更新可用。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常态推进]
2.建立投诉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创建“零提交证明城市”投诉举报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公布投诉监督方式和要求,公开受理企业和群众关于证明事项办理方面的投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利用“信用中国(四川德阳)”网站,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力度,依法建立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作出虚假承诺的主体,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避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建立服务优化机制。充分运用“零提交证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通过一表申请、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持续推进减证明、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优化政务服务。
[牵头单位: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常态推进]
5.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追究责任,坚持依法依规、包容审慎、一事一议、区别对待的原则开展容错纠错,宽容失败、积极容错,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德阳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市司法局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具体指导和组织证明事项全面清理、审核论证等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具体科室和人员,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组织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或机构落实创建“零提交证明城市”各项工作。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要相应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司法局负责行政机关证明事项清理的指导和审核论证工作,为创建“零提交证明城市”提供法制保障;市民政局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证明事项清理的指导和审核论证工作;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负责公共服务单位证明事项清理的指导和审核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证明事项的取消后办理工作,推进“德阳市零提交证明城市支撑平台”建设及与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发挥创建“零提交证明城市”的主体作用,做好本单位、本系统证明事项清理和取消后办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确保全市公共服务机构按要求落实证明事项清理和取消后办理工作;各区(市、县)、德阳经开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同步做好本辖区创建“零提交证明城市”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通过验收评估、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放管服”改革专项考核内容。对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进行通报、及时纠正,对事项清理不彻底、不及时取消或取消后仍然索要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宣传推介。创建“零提交证明城市”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晓率,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先进典型。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路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人人担当的良好氛围,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本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清理表
附件
本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清理表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事项 |
行政审批或公共 服务事项名称 |
事项编码 |
材料 |
材料名称 |
设立依据 |
材料来源 |
清理意见 |
可复用 |
||||
直接取消 |
信息共享 |
部门协查 |
告知承诺 |
其 他 |
||||||||
1 |
示例:XXXXXX许可(名称与省一体化平台一致,细化至 小项) |
1XXXXXXXXXXXXX(与省一体化 平台一致) |
1 |
XXX申请表 |
《XXX法》第X条“XXXX”(引用原文) |
申请人 |
|
|
|
|
现场 填报 |
否 |
2 |
营业执照 |
《XXX法》第X条“XXXX”(引用原文) |
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
是 |
|||
3 |
无犯罪记录 |
《XXX条例》第X条“XXXX”(引用原文) |
公安机关 |
|
|
√ |
|
|
否 |
|||
4 |
亲属关系 证明 |
《XXX办法》第X条“XXXX”(引用原文) |
村(社区) |
|
|
|
√ |
|
是 |
|||
5 |
XXXX证明 |
无 |
XX部门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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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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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签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1.对本单位现有全部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逐项清理,不得缺项漏项,名称和编码应与省一体化平台一致;2.材料包括所有应提交的材料,同一事项有多个材料的,每个材料分行单独填写;3.“材料来源”请填写部门规范性简称;4.“设立依据”应引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应原文;5.“清理意见”栏请在对应选项打√,确需通过其他方式提供的请填写具体方式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