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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不手软!我市7家“散乱污”作坊被强制停电

索  引  号:${InfoData.gk_index} 文  号:${InfoData.doc_no} 发布时间:2017-07-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新闻中心 关  键  词:${InfoData.topic_key} 浏览次数: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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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市环保局、公安局、绵竹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联合行动,对我市境内7家环境违法违规“散乱污”作坊实施强制停电措施。

  此前,市经科局向绵竹供电公司发出关于对孝德镇郑伟塑料加工作坊、拱星镇祥柳村20组塑料加工作坊等7家环境违法违规“散乱污”作坊实施强制停电的通知。

  为推进我市境内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问题,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环境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的通知》文件规定及“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孝德镇郑伟塑料加工作坊、拱星镇祥柳村20组塑料加工作坊、孝德镇刘其云塑料加工作坊、刘杰豆腐制品加工厂、杜拥军塑料回收销售点、刘学彬猪鬃厂、张大安废旧塑料加工作坊实施强制断电的函”,7月14日开始绵竹供电公司对上述7家作坊实施强制停电,停电时间为当日开始到整改完成止。这7家作坊整改后需经市环保局验收合格,方可按照恢复供电程序申请执行,未经市环境保护部门和市经信部门同意,电力供应企业不得擅自为企业恢复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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