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局已依法对以下卷烟零售户持有的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注销后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作废,现公告如下:
序号 | 许可证号 | 负责人 | 字号(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1 | 510683105257 | 饶红 | 绵竹市汉旺镇三十二号副食店 | 绵竹市汉旺镇汉旺新城6#1号 |
绵竹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6月3日
索 引 号:${InfoData.gk_index}
文 号:${InfoData.doc_no}
发布时间:2025-06-0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绵竹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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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本局已依法对以下卷烟零售户持有的有效期限届满未延续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注销后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作废,现公告如下:
序号 | 许可证号 | 负责人 | 字号(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1 | 510683105257 | 饶红 | 绵竹市汉旺镇三十二号副食店 | 绵竹市汉旺镇汉旺新城6#1号 |
绵竹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