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由发证机关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以下卷烟零售户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经我局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现我局依职权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予以收回:
序号 | 许可证号 | 负责人 | 字号(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1 | 510622103975 | 唐清容 | 绵竹市广济镇唐清容副食店 | 绵竹市广济镇火烧埝社区阳澄路1号、3号、5号 |
绵竹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