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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绵竹市委宣传部 绵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绵竹市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InfoData.gk_index} 文  号:${InfoData.doc_no} 发布时间:2025-05-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关  键  词:${InfoData.topic_key}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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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联下属各协会:

市文联将开展第十三届绵竹市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决定对在2024—2025年度荣获上三级党委政府、宣传部、文旅部(厅、局)、文联、文联下属一级协会奖励的优秀作品(作者)进行评选和奖励。根据《绵竹市文学艺术奖励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协(学)会负责通知在202451--2025430日这个时间范围内获得上三级党委政府、宣传部、文旅部(厅、局)、文联、文联下属一级协会表彰和奖励的文艺作品的作者进行申报。

二、申报作品必须在430日前进行作品版权登记。(附登记证明)

三、各协(学)会负责收集会员申报表和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市文联处,文联将进一步核实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联系人:周茜,联系电话:18215532882,报送地址:市委综合楼301办公室。

四、绵竹市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将对获奖作品进行评选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申报时间:514——528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料:

1.填写《第十三届绵竹市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评审表》

2.提供获奖作者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

3.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4.不属于上三级党委政府、宣传部、文旅部(厅、局)、文联、文联下属一级协会表彰的作品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

(二)协会负责事宜:

1.各协(学)会负责申报的初审工作,收齐申报表、获奖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作品复印件等资料,核实获奖作品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收齐后一并上报市文联。

2.证书原件在上报市文联时,经现场核实后,当场返回予协会负责人,由其退还申报人。

3.整个评选过程将对申报材料中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参评的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版权,如果存在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况,市文联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及的一切责任均由申报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附件:第十三届绵竹市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评审表

中共绵竹市委宣传部 绵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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