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绵竹)有限公司《绵竹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
(一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绵竹市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的公示
根据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绵竹)有限公司申请,拟对原批准的《绵竹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绵竹市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该项目调整方案于2023年4月6日通过专委会评审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为充分征求有关利害关系人意见,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一、《绵竹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图调整:
1、预留空地上新建一座化水间,建筑面积为456.12平方米。
2、扩建一栋烟气处理间,与主厂房相连,建筑面积143.29平方米。
(二)相应技术指标调整: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24517.54平方米,容积率为0.675,建筑密度为44.1%,绿地率25.01%,停车位11辆,均满足《绵竹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竹规设(2016)12号的要求。
二、《绵竹市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图调整:
1、新建一处渗滤液处理站,建筑面积为495.94平方米。
(二)相应技术指标调整: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为40326.74平方米。容积率为0.803,建筑密度为46.31%,绿地率16.1%,停车位32辆,均满足《绵竹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竹规设(2016)13号的要求。
三、对上述方案调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6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8-6903824
附:1、绵竹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一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2、绵竹市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