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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
索  引  号: GKmzs--012473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1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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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绵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某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市纪委监委组织了40余名干部旁听庭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刘某某担任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副局长,2012年至2016年期间分管治安工作。2012年,刘某某经人介绍认识谭某,谭某等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生活秩序和良好风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被告人刘某某在明知谭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私下与之来往,其包庇、纵容的行为为该组织的长期存续提供了帮助。2001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先后担任旌阳区分局治安科科长、副局长等职务,其利用职务之便,对辖区内所管理服务对象给予关照,为他人迁移户口提供帮助,为他人介绍工程,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被告人刘某某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30余万元。被告人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认罪认罚。本案因案情重大,市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据悉,此次邀请40余名干部旁听庭审,旨在以案为鉴,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吸取反面教训,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常敲警示之钟。

(图片由市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