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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调整方案)》的公示

索  引  号:${InfoData.gk_index} 文  号:${InfoData.doc_no} 发布时间:2025-08-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来源:绵竹市融媒体中心 关  键  词:${InfoData.topic_key}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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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建筑设计方案

 (调整方案)》的公示

 

根据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拟对原批准的《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为充分征求有关利害关系人意见,现将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调整内容:

1、增加3#磷酸铁锂厂房和原料厂房,增加公共厕所一;原固废间改为中试车间,取消原方案污水处理厂房1、污水处理厂房2、消沉淀池1、消沉淀池2、母液池/漂洗水池1、母液池/漂洗水池2、产水池1、产水池2。

2、原10万吨磷酸铁锂厂房名称改为1#磷酸铁锂厂房,并增加雨棚;原4万吨磷酸铁锂厂房名称改为2#磷酸铁锂厂房,并增加长度。

3、食堂北移8米。

二、调整后指标变化情况:

规划总用地面积由180153.4㎡调整为216500.97㎡;规划总建筑面积由59544.8㎡调整为120454.56㎡;规划计容面积由82476.01㎡调整为188999.98㎡;容积率由0.46调整为0.87;建筑密度由25.24%调整为42.04%;绿地率由19.58%调整为16.9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占规划总用地比例由1.8%调整为1.5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由20.51%调整为6.50%,调整后所有指标均符合原规划设计条件之要求。

三、对上述调整方案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8-6903824

附:《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方案设计前后对比图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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