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积极开展交通状况分析研判,以事故预防“减量遏大”为工作核心,扎实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超速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6月25日晚上10点28分,郑某驾驶小型汽车在玉妃路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血液中酒精浓度为6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员郑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罚款1900元的处罚。
“针对夏季酒驾醉驾高发态势,我们坚持‘零容忍’执法。”交警介绍,近期他们通过分析酒驾行为特点,在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对酒店、餐饮场所周边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查处。同时结合路面检查开展安全教育,提醒驾驶人严守交规,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6月30日下午2点,交警在富新镇村道设置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此时,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被引导至路边,经现场过磅核查,这辆核载49吨的货车实载51吨。“超载不仅违法,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超载。”交警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组织警力,深入各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对驾驶员开展警示教育,详细讲解疲劳驾驶、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引导广大驾驶员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采取“警力下沉、重点布控”“白+黑”等方式,重点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载等突出违法行为,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深入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新发现的隐患逐一登记、上报、整改。以农村道路路口为切入点,严查严纠机动车、摩托车、农用车酒驾以及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组织交警深入农村地区企业、单位、学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