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期间,市民走亲访友聚会宴请增多,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酒后驾驶,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车辆120余台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00余起,其中酒驾29起,货车超载34起,疲劳驾驶1起,电动二三四轮车违法行为37起,其他违法行为300余起。
5月1日中午1点23分,魏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滨河东路卡点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交警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魏某曾在2023年2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饮酒驾驶,交警依法对其开具强制措施凭证。
当天晚上7点47分,交警大队在汉旺镇村道设置卡点,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伍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经过卡点时,被交警拦下例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血液内酒精含量6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员伍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400元,暂扣机动车的处罚。
为确保假期辖区交通安全畅通,交警大队提前部署,对重点路段周边交通流量及事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紧紧围绕“减量遏大”专项行动,全力做好“五一”假期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盯国省道、农村道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摩托车、电瓶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上述车辆“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随意横穿等突出违法行为,营造严管高压态势,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组织交警深入客货运企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牢客货运车辆出站关,杜绝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整治中,交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向驾驶员和群众宣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大家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共同营造文明守法、安全出行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