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 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市对外开放、内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培养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按照商业网点规划的原则,编制绵竹城乡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布局和规划。     3.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     4.调查研究流通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等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     5.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编制和实施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第三产业重点项目;负责分解第三产业指标任务,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依据国家的法律、政策,适时地研究和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第三产业特种行业的产业政策和布局的审查、认证;负责第三产业行业性质的确定;参与第三产业投资项目的论证,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负责对从事第三产业的有关行业经营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第三产业人才的引进,提高第三产业队伍的素质。组织建立第三产业网络,指导镇乡和有关部门健全考核统计基础工作,汇集全市第三产业有关材料,及时提供信息。负责指导镇乡第三产业业务工作。     6.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招标政策,负责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理制度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申请相关的国际认证及国际注册;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工作。     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贯彻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动态和建议,督促落实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法规,参与拟定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核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及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     10.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依法审核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加工贸易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联系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辖区内商务代表机构;执行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     11.负责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和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群众组织工作。     12.承办市政府决定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洽谈和服务工作;组织和参与我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推介、跟踪、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13.执行赴境外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管理办法;指导管理监督以绵竹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4.负责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统筹、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招商引资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镇乡和市级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经贸代表团外出访问考察洽谈合作的组团、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外地党政商贸代表团来绵访问考察合作、交流项目等业务的联络和服务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发展联络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16.负责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推荐项目及有关投诉咨询服务,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全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工作。     17.负责调查研究,搜集信息,资源情况的整理及项目的包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信息网络,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编报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统计资料。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德阳下达的2021年德阳数据目标任务。竭尽全力,想方设法完成服务业、外贸进出口、招商引资各项数据目标任务。 2.加快服务业发展。一是修订完善《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并推动政策实施。二是确保2020年服务业经济指标任务全面完成,抓好规上商贸(限上)服务业企业培育。三是大力开展市场拓展和消费促进活动,促进消费提质增效。     3.稳定外贸发展形势。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绩效为导向,制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二是通过创新小微外贸企业信用保险统保机制,加大进出口企业“破零”奖励力度,促进外贸结构调整,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     4.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强化在谈项目跟踪对接力度,运用德、绵两级项目协调机制力促项目落地。继续加大在谈项目特别是5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的跟踪对接力度。二是注重招才引智,大力提升投资促进工作专业度。进一步积极对接,充分发挥九名产业发展顾问和投资促进顾问作用,为绵竹产业循脉问诊、精准施策。三是优化招商方式,积极开展中介招商。加快推动与项目资源充足、招商专业程度高、招商经验丰富的中介招商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中介代理招商工作,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 5.推进电商示范县项目。以电商示范县项目为抓手,建立完善县域电商生态体系。建成1个以数智化产地云仓为核心的电商供应链综合服务中心,为完善农村电商产业链、延长电商产品价值链提供服务支撑;建成县域三级直播体系(县有中心、镇有站、村有点),通过“直播+带货”“直播+文旅”等方式,探索发展县域直播经济;建成1个快递集散中心,实现统仓共配,力争降低物流配送成本30%以上,提高乡村配送效率40%以上;形成1套以精准细分、实操转化为核心的电商人才培训体系,进行按需施教;建成1个电商创业孵化中心,规范电商创业孵化流程;建成6—8条县—镇—(村)二段物流专线,承接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开设40—60个镇村电商服务站,实现农村电商服务全覆盖;引导6—10家传统农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完成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3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79万元。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672.3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6.03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672.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3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安排支出预算67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01万元,占65.45%;项目支出232.32万元,占34.5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2.33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6.03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2.3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2.3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6.03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14万元,占86.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3万元,占6.39%;卫生健康支出12.47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35.79万元,占5.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45.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人员支出以及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1年预算数为84.8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中介代理招商及项目评估、产促中心顾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4.6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6.42万元,主要用于“三大活动”、电商孵化园管理运行、商务业务培训、服务业经济工作事务、电子商务系统运行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费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9.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0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35.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0.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7.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51%。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客商来访减少,接待减少。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与上年持平。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67万元,下降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绵竹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