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绵竹市关于促进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绵竹市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暂行办法》
日前,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民宿行业规范管理,提升旅游民宿服务品质,促进旅游民宿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富民增收,绵竹市文旅局印发了《绵竹市关于促进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绵竹市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竹文旅〔2023〕11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暂行办法》出台背景及意义、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中发〔2018〕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精神,根据《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德阳市关于促进乡村旅游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民宿行业规范管理,提升旅游民宿服务品质,促进旅游民宿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富民增收,制定本《暂行办法》。
旅游民宿是指经营者依法利用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集体建设用地或其他配套用房新建设施,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以及农林渔生产活动,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二、起草过程
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德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规范全市民宿,对民宿管理,服务和监督,加快形成全市统一的民宿市场,起草形成了本《暂行办法》初稿,先后征求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绵竹高新区管委会、德阿产业园管委会等45各部门意见,多次修改完善,经合法性审查后,将本《暂行办法》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本《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评定条件、评定程序、监督管理、激励政策、附则等六章。
第一章 总则共4条,说明了制定本办法的依据、相关名词解释、适用范围、坚持原则。
第二章 评定条件共2条,对适用范围和评定等级进行了明确。
第三章 评定程序共1条,对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工作程序进行了说明。
第四章 监督管理共4条,对常态督查、动态管理、被降低等级的旅游民宿、对获评等级的旅游民宿的管理等进行说明。
第五章 激励政策共2条,对颁发证书和标牌、被评为等级旅游民宿的奖励等进行了说明。
第六章 附则共2条,具体规定了生效时间,解释权的归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