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恩祥因保管不善,将他权000471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宋恩祥的遗失说明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该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遗失作废,不再补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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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510683-2025-007140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7-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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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恩祥因保管不善,将他权000471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宋恩祥的遗失说明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该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遗失作废,不再补发不动产登记证明。
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