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章明英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绵竹市不动产权第00002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明英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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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510683-2025-004343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4-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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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章明英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绵竹市不动产权第00002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明英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