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因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或担保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或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的期间等发生变化。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现场领取或或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自然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临时身份证等其他有效法定身份证件。未成年人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监护人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明,能够证明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材料。
(2)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现场签订或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2人及以上的,共同代为申请。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变更的材料
5.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形提供材料):
(1)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相关材料。
(2)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债权额、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相关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领证。
五、办理时限
1.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四川省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试行)》)
2.承诺时限:个人1个工作日;企业0.5个工作日
3.补正:补正材料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证地址及咨询电话
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德阳市龙泉山北路75号德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0838-250360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230520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德阳市旌阳区松花江北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2508993)
罗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罗江区万安镇景乐南路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3120500)
广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广汉市雁江南路西四段三号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5220213)
什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什邡市方亭街道蓥华山路南段61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8261611;0838-8261661)
绵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绵竹市苏绵大道中段21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6200346)
中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0838-721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