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绵竹市区域内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自然人《林木种子采种林的确定》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2.《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三、申请条件
1.申请确定的采种林分起源为天然林或人工林,人工林要求种源清楚,未经过负向选择。
2.申请确认的采种林分、采种优良母树已达到可采种年龄。
3.申请确认的采种林分、采种优良母树不属于国家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
4.采种林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林木种子采种林确认登记表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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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权证明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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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种的种子和林分照片及资料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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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理采种承诺书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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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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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相关检测机构、专家等证明采种林种子质量的材料 |
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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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1份 |
注意事项:所递交资料每页均为A4纸打印,均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亲自填写“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按手印(提供的相关复印件与原件一同送到受理窗口)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审查→决定→公告
六、办件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确定林木采种林的公告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
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三楼综合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网:www.sczwfw.gov.cn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838-6259029
监督投诉电话:0838-6666399
十二、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