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机构投资指南(2020年)
一、投资环境简介
绵竹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地处东经103°54′-104°20′,北纬31°09′-31°42′之间。幅员面积1245.3平方公里,其形状如一支金笔尖,自西北向东南伸展,东西宽约42公里,南北长约61公里。西北部属龙门山地区,东南部为成都平原的一部分。市境东南靠德阳市旌阳区,东北与绵阳市安州区接壤,西南与什邡隔河相望,西北与阿坝州茂县毗连。
绵竹市空气质量优良,依山傍水,平均气温15℃,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森林覆盖率达51%,自古被誉为“天下七十二洞天福地之一”。现有中国绵竹年画村、九龙山-麓棠山旅游区、金色清平景区3个国家AAAA级景区,九顶山国家地质公园、汉旺地震遗址、麓棠温泉等旅游景点。
截止2019年底,绵竹市老年人口已达到13.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6%。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21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0个,含绵竹市社会福利院和19个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1家。公立医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3家。
二、申请条件
(一)举办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五)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三、法人登记
养老机构根据机构性质、经营服务类型依法履行法人登记程序:
一是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养老机构,应向政府机构编制部门申请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由政府主办的养老机构,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向政府机构编制部门申请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是由社会力量兴办(或公建民营)的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法人登记。
三是由社会力量兴办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根据经营和服务的性质,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非营利性公益养老机构,依法向绵竹市民政局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民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履行登记管理职责。
四、备案管理
养老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我市养老机构应及时向绵竹市民政局申请备案。备案材料将作为养老机构享受各级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养老机构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根据备案机构实际情况填报《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或《养老机构变更备案书》;
2.根据要求提交《养老机构备案承诺书》;
3.根据备案机构性质提交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4.根据备案机构实际情况提交自有服务场所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如为租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住建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资料、环评报告或备案资料以及机构建筑竣工图片。
(二)办理备案流程
1.备案申请。举办人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绵竹市民政局提出备案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详见《备案申请材料清单一览表》。
2.备案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并在线上录入申请信息;对于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全的,接件受理人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举办者应补全的材料。
3.资料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答复。
4.备案回执。符合备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备案民政部门出具《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养老机构变更回执》)及《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申请的民政部门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获取《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养老机构变更回执》)及《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6.现场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绵竹市民政局自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实备案信息。
(三)相关要求
1.完成备案的养老机构于每年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报告包含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政府补助资金使用、养老机构信息录入“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及省级管理系统等情况。
2.养老机构需将备案公示书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纳入养老服务质量检查的范围。
3.养老机构需及时将机构所有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未按规定将信息录入管理系统的,以及未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受理备案的民政部门递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的养老机构,不得享受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联系方式
(一)法人登记工作联系电话
绵竹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窗口:
(0838)6200205
(二)备案登记工作联系电话
绵竹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0838)6906749
(三)投诉电话
德阳市为民服务热线:(0838)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