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细化调整绵竹市为老助餐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为老助餐点:
我市为老助餐服务已开展三个月,根据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和运营经验,为了进一步规范助餐服务流程,结合老年人实际需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为老助餐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助餐时间
为老助餐时间调整为早餐(7:00-9:30),中餐(11:00-14:30),晚餐(17:00-20:00)。
二、明确助餐最低消费标准
我市助餐最低消费标准为早餐6元,中餐8元,晚餐8元。老年人就餐如低于最低消费标准的不能享受助餐补助。
三、助餐补贴申报流程
(一)申报。助餐补贴按月申报,各助餐点于每月5日前通过助餐系统中进行补贴申报,推送前一月助餐数据到市民政局。
(二)审核。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导出申报助餐数据并进行数据核实比对,进行数据分析,剔除问题数据。同时市民政局随机抽取部分数据发往各镇(街道),各镇(街道)、村(社区)通过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方式核实情况,并将核实情况于每月10日前盖章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核实情况与各助餐点签字确认。
(三)审批发放。核实和确认后经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于每月月底前发放前一月补助。
四、建立会商和监察机制
为保障助餐工作顺利开展,市民政局负责每月组织助餐点、镇(街道)及部分村(社区)进行会商,对助餐服务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建立各级监察机制,市民政局每月暗访1家助餐点,镇(街道)每月暗访1家助餐点,村(社区)每月对辖区内的助餐点全覆盖开展一次暗访,查看助餐点是否正常运营,有无套取资金情况,有无漠视老人需求等情况。
五、建立考核退出机制
每季度对每个助餐点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当季度助餐人次数未达到900人次的,暂缓发放当季度运营补贴直到季度助餐人次数达到900人次再予以发放。如发生谎报数据、套取助餐资金、不遵守准餐规则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助餐资格,追回套取资金,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绵竹市民政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