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版
长者专区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标准化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领域分类 / 养老服务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信息 / 正文

绵竹市民政局2023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程序

索  引  号:510683-2023-010504 文  号: 发布时间:2023-09-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民政局 关  键  词:绵竹市 民政局 开展 2023 养老 机构 等级评定 评定工作 的通知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字体: 分享:

(一)自评。各镇(街道)指导本辖区有意愿申报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对照《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指标》要求开展自评并提交申报材料至市民政局。

(二)申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评定委员会对养老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评定条件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机构在规定时限补齐相应材料;对不符合评定条件的(着重对比审核四川省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一票否决指标),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正式答复。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定。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成立评定专家组,由评定专家组对申请一般养老机构一级等级评定和农村敬老院一至三级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评定,评定专家组应按照《四川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指标体系》要求,综合采取远程审核、现场查看、现场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评定专家组将评定结果报评定委员会审核确认。

(四)公告。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在民政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核。

民政局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告并在结果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果为一级的一般养老机构和一级到三级的农村敬老院报送德阳市民政局备案。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