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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实施办法

索  引  号:510683-2025-001488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2-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民政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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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调动全市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方积极性,扩展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更新服务设施设备,满足老年人日益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欢聚、交流、康复保健、就餐、日托养护、信息传递、未病治疗的社区养老阵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品质导向,带着问题学习,主动增强服务能级,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品牌服务项目。

(二)坚持发展导向,搞好市场调研,按需研发服务产品,用好日间照料中心各功能室,变输血为造血,确保日间照料中心持续健康运转,更好服务社区老人。

(三)坚持竞争导向,引导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方主动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在竞争中不断补齐短板、发展壮大,增强综合竞争实力。

三、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凡我市已在绵竹市民政局备案日间照料中心,经年度评估后得分在60分以上的均可享受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估资格,不予享受运营补贴

1.当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2.无特殊重大原因未实质开展运营或停业时间一个月以上的

3.已下达建设任务但未建成或未经民政局联合验收合格的

4.民政部门提出整改问题尚未整改完成的;

5.运营组织主观故意、有违诚信、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运营补贴和奖励的

(二)补贴标准

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费奖补标准根据绵竹市民政局评估分值,分为四档补贴标准。评估细则由绵竹市民政局根据本市实际制定(附件)

1.得分90—100分的补贴1.3万元;

2.得分80—89分的补贴1.2万元;

3.得分70—79分的补贴1.1万元;

4.得分60—69分的补贴1万元

得分59分及以下不予发放运营补贴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升级改造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的,由于已取得托养服务收入或享受服务性床位补贴,不再享受运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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