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广济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相关党内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章程地位】
章程是学校组织结构、管理运行基本准则,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规章制度体系。学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与地址】 学校全称为 绵竹市广济学校,英文表述为 M ianZhu.GuangJi Primary School ;住所地址为 绵竹市广济镇昆山路34号 ,邮政编码为 618218 ;官方网址为 无 ,注册域名为 无 _。
第四条 【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 本校为绵竹市编办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隶属于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属非营利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学制与办学规模】 学校面向 全镇 _招生,招 生对象为 幼儿园、小学 。学校设计规模为 六 个年级 15 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800 人。具体执行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六条 【办学宗旨与使命】
办学宗旨:立足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以“厚德广才,报国济世”为校训;以“假如我是孩子,假如是我的孩子”为办学理念;以“为孩子创造幸福、快乐而完整的童年”为办学目标。致力于做有温度的广济教育,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第七条 【学校发展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各级各类教育大会精神,树立科学育人观,大力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规范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学校自主发展步伐,促进学校持续、和谐发展。
2、工作目标
1.彰显全面发展理念,强调教学质量,突出五育并举,以温馨学校建设助推乡村教育高质量发展。
2.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好 “规范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党建责任制”三个规范。组织全校党员学习小组和教师政治学习,参加学习率达100%。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狠抓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注重廉洁自律教育。教职工无违规违纪行为。
4.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过程质量。加强教研组建设,使各科教研活动开展富有实效。加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的培养。加强校本培训和全员培训。扎实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开展好学校全员运动会。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5. 进一步加强德育常规工作的管理,加强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深化少先队活动。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争创德育工作先进学校。
6. 强化安全管理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本年度不发生安全事故。
7.做好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强化规范办园。整改校园环境建设。扎实开展园本课程,加强特色教学研究。进行粉刷校园外墙,维修渗漏。
8.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进民主建设工程,提高工会组织的作用和地位。
9.增强后勤处人员的服务意识,抓好常规管理,确保校产管理科学有创新。
三、主要措施
(一) 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努力提升全员素质
领导班子及成员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党员教师和积极分子要主动学习,加强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进一步突出服务意识、奉献精神,使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组织全体教职工在进一步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教学法规。
(二) 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组织全校教师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大力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洁从教”活动。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结合学校“厚德小讲堂”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强师德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等制度。
(三)加强德育常规工作管理,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1.加强值周工作管理,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仪表仪容、红领巾的佩戴、迟到早退、乱买零食等情况的检查。实行每天都有“文明礼仪小卫士”小组成员和学校值日领导站在学校门口监督,以保证学校良好的秩序和风气。
2.严格规范升旗仪式,进行富有成效的国旗下教育活动,有学生和教师代表用自己身边的典型事例进行教育。
3.继续进行班级量化评比,随时公布,具体项目有:班纪班风、各班清洁区卫生评比等。
4.继续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毒品知识教育等主题活动,通过观看教育片、召开主题班队会等形式,把这些知识灌输到孩子们心中,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5. 继续规范师生语言与日常行为,要求师生在校讲普通话,正确使用文明用语,并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学生评选活动。
6. 继续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内容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
(四)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保质保量上好每节课,杜绝私自调课、旷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堂等现象,教导处及学校行政加强随堂检查。
2.加强教学六认真工作的管理,教导处组织教研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载。纳入年度教师考核。
3.加强质量监控。力求做到有的放矢地帮助教师落实“十”字方针:即备课要“深”,上课要“实”,作业要“精”,教法要“活”,手段要“新”,活动要“勤”,考核要“严”,辅导要“细”,负担要“轻”,质量要“高”。
4.扎实开展教研活动,努力提高师资水平。各教研组制订好工作计划,确定一到二个研究专题,由教研组长负责组织好学习相关理论文章、说课、评课、话题交流、集体备课等活动。开展好常规课堂教学研讨,本年度学校老师人人都上开放课活动。
5.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作用,使骨干教师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6.开展“1+4”城乡教育联盟常态课研讨活动、骨干教师风采展示活动、师徒互动学习体验活动等。
7.着力于青年教师的业务培训,力争在市级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8.认真开展《农村小学“礼•规”知行合一教育策略研究》课题的结题工作和新课题的申报工作。
(五)继续做好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加强对幼儿教育宗旨的宣传,努力创设优美的园所环境
坚持“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教育原则,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利用家长会、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强幼儿园小学化危害的宣传,与家长沟通交流,密切合作,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跟进园所修缮工作,更换塑胶跑道、铺绿草地,粉刷校园外墙,维修渗漏等。
(六)明确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进一步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进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多措并举,落实好学校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增强后勤服务意识、提高保障潜力
组织安排相关后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学校的发展规划,对照新的要求和目标,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确保后勤整体保障潜力的提高。重点抓好校舍、校产及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校产登记、编号,完善校产账目,定时检查学生课桌椅、教室门窗,做好物品损坏状况记载,执行赔偿制度,及时维修,搞好绿化管理。
(八)加强工会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方法新形式
利用多种学习宣传阵地和各种形式,对教职工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把思想、认识、智慧、力量凝聚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配合学校党政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竞赛活动、表彰活动,调动各方面力量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
第八条 【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
(一)培育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初步树立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勤奋学习的理想。
(二)培养学生对自己负责,养成生活自理、学习自主、行为自尊、健康自强的良好习惯。
(三)锻炼学生动手动脑操作能力、团队合作的交往能力和获取信息促进自我发展的能力。
教师发展目标
一、认真学习,更新观念,促使理论素养专业化
二、努力探索,大胆实践,促使教学实践专业化
三、提高教学效率,促使教学品质专业化
第九条 【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校训为 “厚德广才,报国济世”
校风为“和谐敬业”
教风为“乐教善教”
学风为“乐学善学”
第十条 【学校标识】
(一)校徽图案:
校歌《亭江边的悠扬》
第十一条 【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 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 三 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3章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第十二条 【党的组织】 学校的党组织是党支部,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战斗堡垒作用、监督保障作用。学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组织建设,保障正确办校方向。
第十三条 【党组织的职责】 学校党组织履行把方向、管 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党组织的具体职责为: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
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 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 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七)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 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
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本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 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协调运行机制】 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学校落实本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领导 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 【议事决策范围】 学校党组织会议坚持科学决 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讨论决定本校重大问题,具体包括:
(一)学校党组织及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审议学校年度工
作计划、各处室和分校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二)学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民族宗教
统一战线、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稳定等工作计划,审议年度党建述职工作报告、学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述责述廉工作报告,加强分析研判和跟踪督导;
(三)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学校党
组织名义发布的涉及全校性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
(四)学校章程、总体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
章制度、“三定”方案等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五)学校财务预决算、重大绩效改革方案、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基建项目、 基本建设规划、大额度支出、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等;
(六)教育教学、德育工作、教育科研、师资培训和招生工作等;
(七)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监督、教育、管理,讨论决定遴选和储备优秀年轻干部;
(八)学校教职工的录用、解聘、辞职、辞退、退休以及工资待遇、医疗保障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发展规划、教职工职称评审、评先选优、奖励惩处等;
(十)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讨论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违纪问题的处分意见;
(十一)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任务、换届选举等;
(十二)涉及重大办学合作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含新建、维修)、重要设备购置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
(十三)其他需要学校党组织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第四章学校治理结构
第十六条 【学校管理体制】 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七条 【校长职权】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
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三)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四)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
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
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六)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 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九)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 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
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校务会议】 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学校建立健全会议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议事决 策范围。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 子成员,非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
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
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
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校务会议研究拟定和执行下列学校具体行政工作事项:
(一)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以及年度
工作计划;
(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
配置方案;
(三)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大额度支出;
(四)学校人才工作规划、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涉及人才
成长环境优化等重要事项;
(五)教职工薪酬体系、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惩
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
(六)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计划,拟订课程体系建设内容,
拟订招生、生涯规划、就业等计划方案;
(七)学校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活动方案;
(八)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九)学校对外交流合作相关事宜;
(十)需要向学校党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需要向教职工
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的工作报告;
(十一)涉及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方面评先选优等的
推荐;
(十二)学校文化建设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
(十三)需要由校务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 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 开展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职权。凡属教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或表决通过。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审议讨
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 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
审议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
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
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
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
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
他事项。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 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
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监督机构】学校设置监督委员会,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开展监督工作。
学校监督委员会职责为:
(一)对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情 况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学校领导干部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二)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项目、大额资金
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学校学生资助、校服购买、床上用品购买、食堂
服务质量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进行监督。
(四)对学校校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五)协助和参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校的信访调查和
案件查办工作,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案件线索。
(六)收集本校党员、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向学校党组织和行政反映,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认真受理师生员工的投诉举报,努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七)做好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内设机构】 学校设置学生处、办公室、教导处、后勤、安全 和 幼儿园 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
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二十二条 【学术机构】 学校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
第二十三条 【群团组织与学代会、家委会】 学校建立中 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先队代表大会、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充分 发挥各群团组织和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师生中的作用,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
第二十四条 【校内纠纷解决机制】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
度,分别成立学生申诉机构和教职工申诉及调解机构。
涉及师生处分、申诉等事项,学校可主动举行听证;师生
申请听证的,按规定举行听证。
第二十五条 【法律保障机制】 本校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 度、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机制建设,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律
专业人士对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作用。
学校聘请法律实务工作者担任学校法律顾问,完善法律顾
问工作机制,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
学校聘请公检法司专业人士在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职务, 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
理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 【平安校园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 度,落实年度安全风险自我评估,制定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防溺水、实验室、食品卫生、心理健康、国家安全、周边环境
治安以及教育教学等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 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化解机 制。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七条 【教育教学任务与目标】 学校教育教学以立 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全面培养体系,坚持五育并举,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构建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本课程。
第二十八条 【德育工作】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建立健全德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深 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
同育人,塑造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第二十九条 【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学校按照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从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评价等环节入手,加强课程教学全过程管理,形成课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评估体系。学校加强教研结合的校本研修,提高教育科研管理水平健全与完善教学研究制度和促进教学改革制度,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推动教学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第三十条 【班级管理】
一、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能根据工作计划独立开展班级管理教育工作。
二、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好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从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具体情况出发,因势利导。尤其要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三、 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逐渐养成学生的文明习惯。
四、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人翁精神,让学生人人有岗位,人人有事做,使学生学会关心,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培养和建设好班集体。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委的工作,培养好学生干部,发挥班队干部的模范作用,提高学生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集体。
五、做到班队课、早会课专课专用,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有实效,并做好记录工作。
六、重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教育学生课前做好预习及学习用品的准备工作,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课后认真作业。
七、能与任课教师密切联系,共同商讨本班的教育、教学工作,交流学生思想表现状况,互通信息,协调各种活动和学生的课业负担。
八、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和“两操一锻炼”,并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九、重视班容班貌布置工作,有条件的班级设生物角、图书角等,做到清洁、整齐、美观,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十、搞好班级常规性管理工作,建立班级常规,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和礼仪训练,带领班级学生积极开展“争创先进班集体”活动。
十一、做好班级学生管理材料的填写工作(班主任工作手册、学籍表、学生成长记录等),填写完整,及时上交。
十二、做好本班学生每学期的德育考核,思想品德评定,写好每学期学生的操行评定和学生有关奖惩等工作。
十三、重视学校和家庭的联系,定期和家长取得联系,礼貌、热情接待学生家长,尊重依靠家长共同教育学生。每学期家访面不少于班级人数的50%,并做好记录。
十四、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安全警钟要长鸣,找隐患,保安全,及时记录、汇报。每次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人身安全。对学生加强乘车、交通安全教育,认真组织放学,到岗到位。
十五、引导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区、市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文体活动,并力求在这些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十六、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爱护校产,做好校产的借、护、还工作。
十七、积极参加德育工作研究,重视理论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每学期撰写一篇德育论文或经验总结。
第三十一条 【社团管理】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机 制,形成“注册登记、团队管理、活动审批、教师指导、信息 备案、问题整改、注销退出”全链式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特色发展。
第三十二条 【课程管理】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 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
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
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 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
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 ………
第三十三条 【教学管理】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
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四条 【课堂管理】
一、把课堂还给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教师没有权利一言堂,要真正理解学习的科学过程,用讨论代替讲述,用互动改变被动,用争论取代提问,让管生在快乐中主动学习。
二、要充分相信学生,学生基础有差异,智商有高低,能力有旨弱。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发掘学生潜能,因人施教,启迪学生的智慧。由抱怨学生到喜爱学生,由精英培育到教育无类,由填鸭教学到超市提供,让每个学生按自己的需求主动学习。
三、认真研究学习过程。明确学习的三个环节,预习、展示与反馈。做到预习到位,展示充分,反馈及时。教师设计在先,导演在后,组织在先,调控在后,学生预习有效,集体展示,个性反馈,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学习。
第三十五条 【体育健康教育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 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
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 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
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全面实施禁烟。
第三十六条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室 ,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
备 兼 职教师开展工作,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如下: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 …
第三十七条 【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管理】
艺术周;每周五、周六开设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五育并举丰富孩子的科学文化素养。
科技节;利用户外科学小课堂、桂馨基金开展科技夏令营。
第三十八条 【信息化管理】
1、计算机网络教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设施,是学生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必须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
2、计算机网络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高低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设施。应具有必要的计算机维修保养工具和软件。
3、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和设施,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帐。文件、教学资料、软件和财产档案要及时进行整理归档。要严格验货、损坏赔偿、报废手续,做到帐据齐全、帐物相符。
4、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记载每天的计算机网络教室的日常工作情况。要建立计算机档案,记载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情况。
5、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要严控外来磁盘和光盘使用,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要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机箱内除尘。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管理员按要求做好使用前准备,严格要求学生按《计算机操作规程》和《计算机网络教室安全规则》操作。
7、严禁在教室内高声喧哗和打闹,吸烟、赌博、玩游戏、影响他人的学习或查阅资料信息。
8、保持室内卫生,进入机房前要清洁鞋底(或更换专用拖鞋、使用鞋套),可携带上机操作必备的资料和记录本。严禁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教室,不许乱扔纸屑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使用后必须安排人员打扫卫生。
9、使用结束必须按正常程序关闭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学生离开后管理员要做好设备、设施和资料的检查、清点和整理工作。
10、对因未按规定要求使用而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 【教育科研管理】
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学校科研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健全学校科研网络,建立学校科研领导小组及学校科学研究室。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及骨干教师组成,校长任组长,负责制定学校科研规划。学校教科室配备主任一名,兼职人员若干、从事教育科研管理工作。
二、学校科研室每学年制定好教科研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中,教科室每学年召开三——四次工作例会,定期分析研究学校教科研工作,加强学校科研网络的联系和管理,不断完善教科研会议制度。
三、学校教科室根据学校办学目标和办学特色,制定好每学年学校总课题,并制定出一定数量的子课题,教研组和教师个体要围绕学校提示的总课题方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与选定子课题进行研究,力争被学校教科室或上级单位列项或命名为重点研究项目。
四、学校教科室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或教育科研方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各种学习渠道,开阔教师视野,多方面获取外界有关信息,切实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
五、加强学校教科研的过程管理,做好立题论证、筛选申报、中期管理、鉴定结果、成果推广、资料积累等工作,使课题管理达到规范化要求。
六、抓好校级以上重点课题的研究,抓好课题组组长队伍建设,并逐步形成一支科研骨干教师队伍。
七、教师要积极投入到教科研工作中去,青年教师三年内必须有担任校级以上课题组长的经历。
八、学校把开展教育科研情况列为评选优秀教研组的必须条件,列入教师考核指标,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重要参考项目。对教科研成果、经验,总结被发表或获奖者,予以适当奖励。
第四十条 【实验教学管理】
学校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1、 学生进入实验室参加实验,实验教师首先要编好小组,选好组长。学生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不准高声喧哗,不准随便摆弄仪器。
2、 实验前教师要认真研读教材,明确实验目的,熟悉实验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项,严防事故发生。
3、 实验前教师要检查实验器材是否齐备、完好,有问题的仪器及时请实验教师调整,不准乱拿他组器材。
4、 实验时学生应服从实验教师的指导,对不清楚的地方要问懂再操作。注意实验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插手他人操作。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处理。
5、 实验中要认真操作、观察、思考,详细作好记录,及时填写实验报告。
6、 实验后要将实验器材整理好,检查是否损坏,把实验台收拾干净,经实验教师验收后方可离开。
7、 不经实验管理人员、教师许可、任何人不能把仪器、药品等实验用品带出实验室。
8、 因违章操作损坏的仪器,要照价赔偿。属自然损耗的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9、 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将餐具带入实验室。接触有毒物品,应及时把手洗净。
10、实验教师在实验进行中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实验结束后,把纸屑、杂物带出,凳子放好,关闭所有水、电开关。最后离开实验室。
实验教学应急预案:
1、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
(3)、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也不可把电器弄湿若不小心弄湿了,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末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
(3)、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请医生治疗。
3、药品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禁止尝任何药品的味道,闻气体应“招气入鼻”。即用手轻拂气体,把气体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凑到容器上。
(2)、仪器中的反应物或残余物倾倒出来后再清洗。不准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
(3)、皮肤破损后不能接触实验药品,以免受伤。
(4)、每次实验完毕应用冷水洗净手后再离开实验室。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并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学生
第四十一条 【学生入学】 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
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小学 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
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
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
理入学手续。)
第四十二条 【学生权利】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
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
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
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
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
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学生义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
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
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四条 【学籍管理】
学校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学籍管理,规范建立学生学籍,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严格学
籍变动管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四十五条 【学生评价】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 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
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十六条 【学生奖惩】 学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均表 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
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十七条 【学生膳宿】 学校对偏远地区、路途遥远无法当日往返上学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膳宿条件。我校是寄宿制学校,寄宿制管理制度如下:
一、常规要求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住宿制作息时间。
2、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按学校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3、爱护寝室内公共财物,树立以校为家的主人翁精神,对坏人坏事敢于揭露。
4、严格遵守住校生作息时间安排,课间不得回寝室,实行早餐、晚自习、晚睡点名制度。
5、打开水时不拥挤,按要求排队,不能使用开水瓶打开水,只能使用水杯取水。
6、学生沐浴时必须听从宿管员的安排和要求,有序沐浴。
7、严禁在洗漱间、卫生间嬉戏打闹,推搡,并节约用水。
8、和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讲究文明礼貌。不讲脏话或开低级趣味的玩笑。
二、卫生内务要求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寝室卫生,内务整洁且按学校统一要求规范整理。
2、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乱踩脚印。如有违反按损坏公物处理,并照价赔偿。
3、不准向窗外倒水,丢扔果皮纸屑等。
14、寝室卫生每日打扫,将垃圾倒垃圾回收桶,不准直接扫到走道上。
三、纪律要求
1、决不允许带外人在寝室留宿,在校期间严禁外宿。
2、未经允许不得外出用餐,不准购买校外三无食品。
3、时刻提高警惕,防盗防火,不准使用明火。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或交由宿管员保管。
4、按时就寝,熄灯后严禁喧哗吵闹。宿舍之间不准随意串门,有事必须通过值班老师或宿舍管理员允许。
5、严禁在寝室内抽烟、酗酒、玩牌。
6、严禁攀爬围栏、墙壁等,严禁翻窗入室。
7、严禁骂人、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8、晚自习下课后按时回寝室,不准在校内其他地方逗留。
9、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除正规路径请假外,不准擅自外出。
四、处理方式
1、寝室内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卫生内务每周不定时抽查,扣分情况纳入文明班考核。
3、不服从管理、私自购买校外三无食品、不按时回寝室不按时就寝、向窗外倾倒垃圾废水等违纪行为,扣分情况纳入文明班考核,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两次警告后开除住校生资格,并取消一切住校生补助。
4、在寄宿制安排所有活动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严禁欺凌事件的发生。
5、擅自离校、打架斗殴、抽烟酗酒、攀爬围墙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住校生资格,有住校补助的,取消其一切住校生补贴,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四十八条 【学生资助】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 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免学费、营养改善计划、生活补助、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九条 【学生自治】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
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 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五十条 【学生评教】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一条 【学生权益维护】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
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
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 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
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
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
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
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六)保障程序权利。实施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有国家 规定学生享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或者其他程序权利之情形的,应当予以保障。
第六章 教职工
第五十二条 【教职工组成】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
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五十三条 【教职工权利】 学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二)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 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
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对学校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
(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其中,学校教师除上述第一款规定外,还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
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
绩;
(四)依法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法律规定的不良行为,
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理、处分以及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行为享有申诉权。
第五十四条 【教职工义务】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 教学或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或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维护学校声誉;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治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权
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等业务水平;
(七)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聘用合同规定的其他义
务。
第五十七条 【教职工考核】 学校依法依规建立教职工考 核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 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资格注册、薪酬分配、续聘解聘以及奖励处罚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八条 【教职工待遇】 学校教职工工资报酬、福利
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教职工奖惩】 学校对于在教育教学、培养
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
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
学校对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和聘用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处分、解聘等处理。
第七章 学校经费、资产
第六十条 【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
币 10000 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全额补助收入。
第六十一条 【资产保护】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 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六十二条 【资产管理与使用】 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 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
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场所及专业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 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六十三条 【资产安全】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 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十四条 【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重大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支出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 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
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合理编制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严格执行 预算,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并
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收费】 学校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 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 范围、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
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十六条 【社会捐赠】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 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
社会监督。
第8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七条 【家长委员会】 学校将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 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 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
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多种形式听 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指导,明 晰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严格家长通讯群 组信息发布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开展违规收费、违规
补课等行为。
第六十八条 【家校共育】 学校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 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 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丰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
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第六十九条 【校外实践教育】 学校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
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学校建立或者利用德育、科普、法治、研学等教育基地,组织
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学校依托所在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 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发挥自身优势,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七十条 【合作交流】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 际/校企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信息公开与监督
第七十一条 【信息公开】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点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一)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历史沿革、办学性质、办学地
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等;
(二)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
(三)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事业
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等;
(四)学校招生的计划、范围、对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和评优奖励办法,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
学生资助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结果;
(五)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
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
(六)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关规定,教学与科研成果评
选,课程设置方案与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
(七)学校教职工招聘、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的条 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教师培训等师资建设情况;
(八)学校数量较多的物资采购、基本建设与维修、房产
承包与租赁等的招投标结果及实际执行情况;
(九)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校资产和受赠物的管理使用
情况;
(十)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 情况,自然灾害、传染病等涉及师生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预案及处置情况;
(十一)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第七十二条 【外部监督】 学校依法依规接受上级单位和 相关部门的监管、督导、考核。通过建立与社区沟通联系制度 以及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接受家长和其他社会公众的监督,听
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十三条 【内部监督】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 接受来自学校党组织、内部管理机构、学校监督委员会、教职
工(代表)大会等组织机构的监督。
第十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七十四条 【终止条件】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终止: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五条 【注销与清算】 学校终止,应当向登记管理
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
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七十六条 【剩余财产处理】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
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章程生效与修订
第七十七条 【章程生效】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 大会、校务会议审议,于校党支部)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并报市(县)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县) 绵竹市 编办备案。
第七十八条 【章程修订】 本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修订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
相冲突;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需要
对章程进行相应调整;
(三)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四)其他应当修改章程的情形。
章程修订需由校务会议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 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程序和生效条件参照本章程第七十七条
的规定。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解释
第八十条 【法治统一原则】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 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
级规范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