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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索  引  号:510683-2023-010388 文  号: 发布时间:2023-09-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教体局 关  键  词:绵竹市 义务教育 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 资助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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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段 项目名称 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 申请时间 一般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 备注
义务教育 三免(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特教)学生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政策 无需申请,开学直接享受   川府发〔2016〕9号 四川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川财教〔2019〕128号)
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寄宿生: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及特教1250元/生·年;
非寄宿生:小学500元/生·年、初中及特教625元/生·年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学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家庭经济调查并申请资助—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评审”—公示—报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备案—发放 川财教〔2019〕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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