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评选2022-2023学年度绵竹市“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小学:3-6年级;
2.初中:1-3年级;
3.高中:1-3年级(含中职)。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交往能力和团队意识,乐观向上,心理健康,积极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活动。高中学生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及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优秀学生干部还应积极主动地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为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好评。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优秀级。
2.学习好
学习态度端正、习惯良好、能力突出、成绩优秀,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有创新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社会实践能力强,在国家、省、市年度技能大赛获奖情况作为评奖重要依据。
3.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优秀;体育课成绩:小学为优秀;初、高中(含中职)为良好及以上。
4.其他
凡拟报县级表彰的,至少有1次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
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高中、职业学校班级;班级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遵规守纪,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好、学风好,在学校举行的各种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高的声誉,无重大违纪现象及安全事故发生。
三、严格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
1.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宽严适度,不能盲目追求数量。坚持德育为首,注重全面发展,防止只看分数,忽视其他方面的作法。既看学生在校表现,也看其在家庭、社会中的表现。
2.评选工作要严格评审程序。学校应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教导处、学生处、年级组等参加的 “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领导小组。评选必须由各班学生民主评议提名符合条件的学生,经班级任课老师讨论同意,教导处、学生处审核后报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同意,并在学校张榜公示3天后,报教体局基教股。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