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1天,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12天,优良率为87.7%,同比增加3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2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3%。启动5轮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紧盯260家重点工业企业、76个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对全市工业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鼓励企业创建B/C级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成功创建B级企业4家、引领性企业1家。累计抽检柴油货车796辆,其中2辆尾气排放不达标,共处罚款400元。
2024年城区内共设置100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2024年昼间城市区域噪声平均值为56.3dB(A),达到《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三级标准。
四个断面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水质优良率为100%。清平断面为I类水质;红岩寺断面由II类水质提升为I类水质;马射汇合处为Ⅲ类水质;金轮断面为Ⅲ类水质。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5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完成危废申报408家,完成2025年度危废管理计划备案381份,合计转移处置危险废物7342笔,合计23653.75吨。全年磷石膏总产出168.40万吨,总利用量198.95万吨,持续开展磷石膏堆场风险管控,维持磷石膏“产消平衡”,磷石膏综合利用率118.14%。
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3个,指导项目环评登记84个,核发和变更排污许可证74个,指导企业排污许可登记87个。
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137个,其他检查任务201次;共立案33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0件,共处罚款70.5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1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均通过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办理群众投诉件1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