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9天,优良天数比上年减少18天,优良率为84.7%,同比减少4.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6.2%。启动12轮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期间紧盯127家重点工业企业、66个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对全市工业企业实施绩效分级管控,鼓励企业创建B/C级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成功创建B级企业4家、C级企业3家,引领性企业1家。道路累计抽检柴油货车1442辆,共处罚款2700元。
2023年城区内共设置100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2023年昼间城市区域噪声平均值为49.0dB(A),达到《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一级标准。
四个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水质优良率为100%。清平断面由Ⅱ类水质提升为Ⅰ类水质;红岩寺断面为Ⅱ类水质;马射汇合处为Ⅲ类水质;金轮断面为Ⅲ类水质。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
完成危废申报295家,完成2023年度危废管理计划备案345份,合计转移处置危险废物5927笔,合计22264.6吨。绵竹10家危险废物重点产废试点单位物联网建设试点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全年磷石膏总产出192.71万吨,总利用量219.94万吨,持续开展磷石膏堆场风险管控,维持磷石膏“产消平衡”,磷石膏综合利用率114.13%。
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4个,指导项目环评登记98个,核发和变更排污许可证94个,指导企业排污许可登记69个。
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152个,其他检查任务222次;共立案44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9件,共处罚款11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3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均通过德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打击案件1起。办理群众投诉件105件。
德阳市绵竹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