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雨季来临,各类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为有效遏制、防范误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和生命安全,现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一、野生菌中毒发病原因及症状
有毒野生菌之所以会引起中毒,是因为其中含有毒物质(毒素),如:破坏人体肝脏和肾脏的毒肽;引起贫血的溶血素;导致幻觉(如幻视、幻听、狂歌乱舞等)的生物碱;引起呼吸衰竭的红菇素等。由于误食有毒野生菌,这些毒素就会通过人体的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进而损害人体的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食用有毒野生菌后短时间内,会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严重时会导致休克、昏迷甚至死亡。
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注意事项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按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查验入场销售食用菌的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等。对声称销售自产食用菌的,应当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查验并留存销售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以及食用菌名称、数量、入场日期等信息。入场销售者应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留存进货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等。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进入市场销售。
三、餐饮单位、各类食堂注意事项
严禁餐饮单位、各类食堂、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坝坝宴)采摘、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菌及其制品,采购食用菌务必索取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合格证明,避免发生因误食野生菌引起的群体性中毒事件。
四、家庭加工食用野生菌注意事项
不要采摘或选购不认识的菌类;对自己熟悉并确定为无毒菌的,也不要混杂加工食用,因为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杂炒煮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烹制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食用野生菌时尽量不要饮酒。
五、家庭误食野生菌中毒应采取的措施
(一)立即拨打120 急救电话。
(二)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食用野生菌后10分钟至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如来不及就医,可大量饮用温开水或稀盐水,再用硬物刺激咽喉部进行催吐、洗胃处理(但禁用于已昏迷的患者,防止窒息),尽快排除体内未被吸收的残菌或缓解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症状,同时尽快前往医疗机构救治。
(三)让中毒者饮用少量糖盐水补充体液,防止脱水导致休克。
(四)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中灌水,防止窒息。
(五)尽量保留中毒发生时食用的野生菌样品,使专业机构检测后供医疗人员救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