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2024年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市局《2024年德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4年绵竹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一、任务安排
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659批次,包括食品275批次,食用农产品384批次)。
抽检重点对当地小作坊、小型餐饮单位和小型农贸市场等开展抽检。餐饮具抽检批次不得高于本地区常规抽检总批次的3%。在制定涉及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时,严格按照《2024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要求》执行,其中县级食用农产品专项任务对抽取的必检品种应按规定的必检项目和不少于2个自选项目开展检验。自选品种和项目,应结合当地实际并以问题为导向,报上一级局予以确定或确认后实施。重点抽检餐饮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组织对国抽、省抽和市抽任务未覆盖的学校、获证在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抽检。
二、职责分工
(一)计划实施。负责制定本地区年度食品抽检计划;负责县级任务方案制定、组织协调、数据收集、异议受理、信息公布等工作;汇总上报本地区年度抽检工作情况;负责与承检机构共同完成本地区的抽样工作,向承检机构提供本地区获证在产企业相关信息;负责快速应对本地区食品抽检发现的严重风险,组织对本地区不合格食品开展原因分析调查及督促整改等核查处置工作,按时限要求将相关处置情况上报国抽信息系统;负责县级任务承检机构的确定及考评管理工作。
(二)机构执行。负责依据各自承担的任务细化实施方案;负责抽样检验、结果判定、数据报送等工作;负责识别食品安全严重风险,及时报送风险信息;负责收集核对报送拟公布抽检结果信息,解读不合格项目;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撰写分析报告;负责规范化、常态化对食品抽检备份样品进行处置等。
三、组织实施
(一)抽样检验。县级抽检任务参照《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执行,抽样过程中发现企业停产的要做好记录报告。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季节特点、饮食习惯等,结合本地区的区域性品种、项目风险隐患,可适当增加品种和项目,并经市局审核同意后实施。原则上不将标签、感官等无需实验室检验的指标列为抽检项目。婴幼儿配方食品原则上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确需对辖区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开展抽检,应进行全项目检验。各级食品抽检任务均使用移动终端抽样和出具电子检验报告,抽样编号自动生成。
(二)数据报送。抽检数据全部报送至国抽信息系统,在线进行计划制定、任务部署、基础表编辑、抽样检验数据录入、核查处置领取办理审核及公示信息上传等,遵守系统各环节数据填报要求。开展跟踪抽检时报送分类B应包含“跟踪抽检”字样,开展你点我检时报送分类B应包含“你点我检”字样,开展飞行抽检时报送分类B应包含“飞行抽检”字样。数据上报人员应经过统一培训,确保数据报送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对抽检发现严重风险的,应立即对样品信息、检验结果等进行核实,在12小时内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限时报告情况表》并上传国抽信息系统,同时报告组织实施的市场监管部门。
(三)核查处置。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检联动”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三书一函”制度,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受理复检异议,并通过国抽信息系统及时填报工作进展,确保风险处置落地落实。收到国抽信息系统发送的严重风险信息,应在24小时内向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送达《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限时报告情况表》等材料,同时按照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要求,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应积极推行核查处置技术帮扶,坚持宽严相济,避免小过重罚。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对抽检发现突出问题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跟踪问效核查处置效果,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原因,降低问题复发率。
(四)信息公布。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遵循“时、度、效”原则,及时稳妥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信息,同时加强敏感信息公布的审核把关。公布监督抽检结果信息严格按照总局统一格式和要求,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风险解读。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公开与否都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应及时将已发布的抽检信息统一上传国抽信息系统,涉及“你点我检”样品信息应在系统中进行标注。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聚焦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两超”等突出问题,聚焦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标称“儿童食品”和“中老年食品”等“一老一小”食品,聚焦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农贸批发市场、社区便利超市、母婴用品店等重点区域,聚焦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红餐厅、餐饮外卖、集中供餐等重点环节,组织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抽检,对预制菜等新产业、高风险食品品种和项目实施专项抽检,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检频次。
(二)深化监检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针对食品安全风险信息、舆情事件、整治行动、活动保障等动态增补抽检计划。配合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大学校园食堂实施全覆盖抽检;推进乳制品、肉制品、白酒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大重点品种抽检力度;关注生鲜电商、直播带货、餐饮外卖、无人售卖、社区团购等新业态新模式存在问题,提高网络环节抽检比重;推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常态化,增加“你点我检”抽检批次。
(三)落实四级分工。强化国家、省、市、县四级合理分工,合理分配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环节、不同企业的抽检比例,减少低风险企业和食品品种的抽检频次,利用国抽信息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重复抽检;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市售食用农产品和“三小”食品抽检,重点对当地小作坊、小型餐饮单位和小型农贸市场等开展抽检。
(四)推进均衡抽检。均衡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承检机构应于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项目评审,并报送年度分析研判报告和总结。
根据情况可对年度抽检计划进行调整和补充,抽检工作规范、工作要求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