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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用药十大提示(五)

索  引  号:510683-2024-010339 文  号: 发布时间:2024-09-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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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生理及器官功能不同程度地衰退,对药物的吸收、代谢、排泄能力降低,易产生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所以,应更重视老年人用药安全。

 老年人用药可遵循以下原则:

 选择合理化:选择疗效确定、能缓解症状、纠正病理过程或消除病因的药物,并遵循“最少数量药物、最小有效剂量”的原则。一般不推荐4种以上药物配伍使用,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发生。尽量选择有“一箭双雕”效果的药物,避免同时服用具有相同作用或相同副作用的药物。

 剂量个体化:老年人用药应从较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最佳疗效的治疗剂量。《中国药典》中明确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应使用成人剂量的3/4,一般也根据年龄、体重、体质等情况,以成人用量的1/5、1/4、1/2、2/3、3/4顺序用药。不可一味增加剂量,以防药物蓄积引起严重不良后果。同时,要注意加强治疗药物监测,必要时监测血药浓度。

 提高依从性:70岁以上的老人,常常记忆力下降,或多病共患,需要使用的药物种类繁多且复杂,对医生、药师交代的服药方法易遗忘或混淆,从而导致用药错误(忘服、误服甚至过量)。对此,可将用药方案的复杂性降低到最低程度,以提高老年患者的依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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