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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新增特困人员名单公示

索  引  号:510683-2025-008762 文  号: 发布时间:2024-09-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民政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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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地镇 ,李兴云、杨孝利、胡述全、魏顺明,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年9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年9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富新镇 ,杨召茂,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9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9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玉泉镇 ,吴瑞华、刘孙禄,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9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9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孝德镇 ,张福英、胡忠文、叶华,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9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9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麓棠镇 ,唐如秋,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9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9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剑南街道 ,龙长华,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9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9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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