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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新增特困人员名单公示

索  引  号:510683-2025-008759 文  号: 发布时间:2024-12-1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民政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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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棠镇 ,廖振明、赵祥龙,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年12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年12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新市镇 ,范先成,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12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12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剑南街道 ,杨公菊、张兴成,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12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12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广济镇 ,裴青云、祁兴富,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12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12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富新镇,覃正刚、邱应清、范兴明、樊吉生、袁顺军,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12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12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孝德镇,张正模,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12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12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剑南街道,周义贵,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12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12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汉旺镇,彭守龙,经个人申请、村(社区)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绵竹市民政局审核认定,申请人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于202412月纳入特困供养。救助供养金从202412月开始发放。(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13元/月;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2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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