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二、服务内容
参保人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互转申请。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四、实施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 号)。
五、实施主体
绵竹市社保中心
六、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
1. 参保人员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
2. 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七、申请材料 (一)办理情形 1. 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到本省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提供:材料清单第1 项; 2. 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①参保人员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调入企业参保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材料清单第1、3、4 项; ②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未按规定程序离职、开除、判刑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材料清单第 1、2、3 项;对已在户籍地外就业参保的,可直接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就业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 材料清单第 1、3 项。 (二)材料清单 1. 《四川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 户口簿;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 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调动的文件。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 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绵竹市政务中心社保大厅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手
机 端:四川人社、掌上 12333。 九、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 十、办结时限 45 个工作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和查询电话:0838-6906340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8-6903139 十五、备注 1.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 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3. 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 非户籍地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年满 40 周岁、男年满 50 周岁须提供材料清单第4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