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
适老版
长者专区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问答
旧版

长者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标准化公开目录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领域分类 / 社会保险 / 养老保险服务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正文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服务指南

索  引  号:510683-2024-005313 文  号: 发布时间:2025-05-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人社局 关  键  词: 浏览次数:
相关附件:

【字体: 分享:


一、事项名称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二、服务内容

已暂停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待遇恢复发放。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 )。

2.《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川劳社发〔200618 )。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5

五、实施主体

绵竹市社保中心

六、办理条件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被暂停发放待遇后,符合待遇恢复领取条件的申请续发。






七、申请材料

(一)申办情形

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被撤销通缉、在押后被无罪释放、监外执行、假释或刑满释放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被撤销通缉、在押后被无罪释放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 项;

2. 取消失踪的提供:材料清单第 2 项;

3. 机关事业单位因以上情形中申请恢复:材料清单第 13项或第 23 项。

(二)材料清单

1. 法院或公安机关或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书材料;

2. 法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业务申报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场办:绵竹市政务中心社保大厅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手 机 端:四川人社。






九、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

十、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手 机 端:登陆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和查询电话:0838-6906340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8-6903139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



扫描二维码分享本页面
关闭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