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二、服务内容
参保人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实施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 号)。
五、实施主体
绵竹市社保中心
六、办理条件
1.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又不愿意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 15 年的,可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七、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绵竹市政务中心社保大厅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手 机 端 :四川人社。 九、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 十、办结时限 30 个工作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个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手 机 端:登陆“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和查询电话:0838-6906340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8-6903139 十五、备注 1.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 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3.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