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二、服务内容
参保单位为职工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
三、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5 号)。
2.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 41 号)。
3.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6 号)。
五、实施主体
绵竹市社保中心。
六、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30 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七、申请材料
新办企业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同步申报员工信息的自动完成职工参保登记,无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已参保企业凭以下情形对应材料,前往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指 定的基层网点,或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
(一)办理情形
1. 普通职工参保提供:材料清单第 1、2 项;
2. 非全日制用工或多个单位同时就业的职工参保提供:材料清单第 1、2、3、4、5 项;
3. 单工伤情形:
①超龄等从业人员提供:材料清单第 1、2、6 项;
②在校实习生:材料清单第 1、2、7 项;
③医学实习在读生:材料清单第 1、2、7 项或第 1、2、8 项;
④规培社会学员:材料清单第 1、2、8 项;
⑤见习基地人员:材料清单第 1、2、9 项;
⑥基层选聘人员:材料清单第 1、2、10 项;
4.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材料清单第 2、11项。
(二)材料清单
1. 《四川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表》(网上申报无需提供);
2. 职工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人员、外国人提供);
3. 相关机构出具的已参保证明(互免协议国家或港澳台人员申请部分险种参保时需提供);
4. 劳动合同或协议;
5. 省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职工未在省内参加养老保险时提供);
6. 个人承诺书;
7. 实习协议;
8. 住院医师规培(委培)协议;
9. 就业见习协议;
10. 基层聘用合同;
11.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信息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绵竹市政务中心社保大厅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同步办理: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同步申报员工
信息的自动完成职工参保登记。
九、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
十、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陆“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和查询电话:0838-6906340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8-6903139
十五、备注
1. 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 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