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二、服务内容
工伤职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到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更换)辅助器具后,由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实施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6 号)。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 号)。
3.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7 号)。
4.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6 号)。
5.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9 号)。
五、实施主体
绵竹市社保中心 六、办理条件 工伤职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到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配置(更换)辅助器具。 七、申请材料 1. 《四川省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费用申报表》; 2. 发票、费用清单原件或电子发票打印件; 3. 配置辅助器具签收单; 4. 工伤职工签字确认的配置服务记录; 5. 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前后照片各 1 张。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绵竹市政务中心社保大厅 九、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 十、办结时限 12 个工作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和查询电话:0838-6906340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38-6903139 十五、备注 无。